索 引 号 | H011/2024-79503 | 成文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在萧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失业有保障,区就业中心推出“就业小课堂”系列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
一、谁能领?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小贴士:不包含专业技术职称、技师、高级技师等证书。
二、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取得初级(五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三、一年可享受几次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含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
四、取得多个职业(工种)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同时申领吗?
可以。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五、取得证书后,多长时间内申领有效?
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六、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领?
现场办。向全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网上办。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通过浙里办APP网上申报,首页搜索: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
七、申领时需要哪些资料?
1、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4、异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省内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或发证时不为省内企业职工的需提供);
5、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为申领时需提供)。
温馨提示:可同时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