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5/2024-79500 成文日期 2024-03-11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综法〔2024〕6号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6-28 17: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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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奋力打造综合行政执法“141”工程的工作部署,为锻造一支“高凝聚力、高执行力、高战斗力”的队伍,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水平,为我区以“三大攻坚”为突破口,加快在后亚运时代打开新通道,创造新业绩,奋力打造“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中国式现代化区(县)域范例中贡献最大力量,特制定本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一、教育培训对象

局系统全体人员

二、教育培训时间

2024年全年

三、教育培训方式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以各单位自主培训和局统一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条线培训和综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集中授课、辅导讲座、集体讨论、参观交流等多样化的手段和载体,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以学提效、以学促干。

四、教育培训内容

(一)自主培训

各科室、中队、中心以目标任务和工作需求为导向,聚焦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突出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讲座、研讨、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自主培训。原则上各单位每年开展自主培训不少于4次。

(二)条线培训

1.考核任务培训。上级考核的相关牵头单位围绕考核内容中有关培训方面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优质、高效地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在严格确保考核规定的培训范围、数量、时限的基础上,全力抓好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既落实考核要求又具有实际效果。

2.条线业务培训。局系统各项业务的牵头单位围绕自身牵头的业务,以推进工作、提升业务为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着力通过培训使业务落实单位更加全面、精准把握相关工作的要求和标准,从而实现提升工作质效的目的。原则上各单位每年开展条线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三)综合培训

局组织人事科牵头,以“砥砺初心、坚定信念,开阔眼界、解放思想,提高能力、提升素质”为目标,面向在编人员、协辅人员、新进人员等群体,通过集中轮训、定向专训、结对帮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培训,着力使局系统干部职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的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

(四)专题培训

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牵头,以促进执法队员由“专科”向“全科”转变为方向,聚焦首案、要案办理,在对办案全流程系统梳理、总结的基础上,通过实战经验分享、交流、研商等形式开展执法办案“百人百课”专题培训。原则上A类中队每年开展“百人百课”专题培训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1次),B类中队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

(五)其他培训

各科室积极发掘局属各单位在相关工作上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做法,并以此为基础及时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使其他各单位通过学习借鉴有效提升自身工作,从而推动局整体工作的提档升级,并在培训交流中使好经验、好方法不断得到巩固和升华。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培训。各科室、中心、中队应根据本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周密、科学制定自主培训和条线培训的有关计划和方案,精心设计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认真组织培训工作的开展,着力使参训人员真正能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各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向局组织人事科报送本单位当月的培训开展情况(包含培训内容、参训对象、现场照片等)和下月培训计划及相关细化方案。同时,各单位应建立完善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台账,做好培训资料的归档。

(二)严抓培训纪律。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在提升队伍、推进工作中的重要意义,督促本单位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训、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并引导参训人员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联系实际学,自觉把培训所学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推进工作提质增效。

(三)切实加强考核。局组织人事科将根据局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严格抓好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切实以考核为抓手确保教育培训的各项内容和要求落实落地。局属各单位也应加大对本单位组织的教育培训的考核力度,以严肃认真的考核保障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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