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2/2024-79467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萧发改〔2024〕5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杭州市萧山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4]197号)规定,并参考杭州市做法,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行情,我们委托一家房地产评估公司重新对我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市场评估价格报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分割单套计算时,多层以五层为基准价,一层在基准价基础上下浮2%,二层下浮1%,三、四层上浮1%,六层带阁楼上浮1%,不带阁楼下浮1%。高层楼层为单数以中间层为基准价,楼层为双数以中间两层为基准价,每增减一层,每层相应增减1%,顶层按次顶层价格计算。
上述评估价执行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到期后再次评估。
附件:萧山区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评估价格表
萧发改〔2024〕56号(经济适用住房)2个头(1).pdf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