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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H002/2024-79374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新街梅岭书院建设主体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3〕445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萧发改投资〔2023〕555号批复项目初步设计,为理顺关系,经研究,同意将建设主体由杭州萧山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调整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新街街道办事处,资金仍由杭州萧山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其余内容均不变。
项目代码为2307-330109-04-01-899888。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