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4-79347 成文日期 2024-06-26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水利
文号 萧农建字〔2024〕25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26 15: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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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权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移交和日常养护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浦阳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浦阳江工程概况

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工程为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浙发改设计〔2015〕83号),建设内容主要为:堤防加固、滩地治理以及水环境整治三部分,其中堤防加固总长55.063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浦阳江干堤50年一遇,其中西江塘浦阳江段100年一遇;新建防汛抢险道路58.3公里,沿江拆建排灌站9座,拆建机埠35座,新建穿堤涵闸1座、船闸1座、箱涵及涵管接长22处,整治滩地面积364万平方米;疏浚临浦以上主河槽11.97公里;营造江内滩地的景观绿化135万平方米。工程用地144.817公顷,2020年1月取得自然资源部农转用批复。项目动态总投资42.463亿元,静态总投资37.063亿元,施工总工期58个月。项目法人杭州萧山浦阳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一期为区农业农村局参与建设,浦阳江开发公司主要负责政策处理,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技术、现场管理;二、三期由集团交通建管公司代建,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技术指导。项目于2015年12月18日开工,其中此次答复段三期工程于2018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底完成施工任务,2021年12月30日完工验收。

二、积极推进浦阳江工程竣工验收

浦阳江治理工程为省重点项目,2023年11月取得了省发改委的重大变更批复,浦阳江治理工程完成了基本建设内容,基本具备了竣工验收的条件。前期,就竣工验收事宜,我局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项汇报,并积极与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进行了汇报和对接,要求建设单位萧山浦阳江建设开发公司抓紧开展竣工验收事宜。目前止,萧山浦阳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着手开展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完成了档案验收、水保验收工作,后期做好其它各单项的专题验收后,争取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妥善处理好工程移交

移交工作根据浦阳江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浦建办〔2018〕1号文精神,项目完工后,堤防、游步道交由浦阳江流域管理处管养;路灯、机埠等交由所属镇街管养;抢险道路交由公管处管养。根据纪要浦阳江治理工程一、二期分别于2019年、2022年交由相关单位管养完成了移交工作。三期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2023年4月机埠、路灯等设施交已由义桥镇管养。2024年2月抢险道路路面保洁工作已由公路处管养。堤防、游步道按招标文件规定施工单位需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落实绿化工程养护工作后方可办理移交。去年,我中心多次与建设单位商讨及现场踏勘,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后续移交,我中心提出移交建议萧浦管函〔2023〕3号《关于完善浦阳江三期堤防移交前准备工作的函》,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恢复植被,现施工单位在2023年12月份期间已落实了对全线杂草的清理;背水坡地被受冬季影响,长势不佳,根据绿化种植季节性,目前入春温度合适,已落实安排死株进行更换、地被进行撒播。计划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三期全线的补栽补种工作。

对于三期养护接收后,我中心于2024年4月底完成对三期绿化保洁养护的招投标工作,考虑到补种绿化及色块的成活率,养护单位先负责堤防保洁工作。

四、强化堤防管养、巩固治理成效

针对后期的管养,我们通过招标技术评定,筛选出优质的管养公司,明确管养要求和范围。在绿化养护上,要求做好养护范围内绿化除草、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删株和补种等有关工作,要求绿地内各类地被植物覆盖完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在保洁及设施维修上,要求做好养护范围内迎水坡、防浪墙、堤顶路面、背水坡、栏杆、路灯、侧石、标识标牌等所有水利设施及附属物的保洁工作,并完成养护范围内全部升降柱的维修养护;在日常巡查上,要求养护单位落实技术负责人,做好招标范围内全线堤防的日常巡查、清障工作,确保堤防安全运行。

在巩固养护成效上,我中心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考核管理办法,以现场管理和考核管理分离的模式全方位提升堤防养护成效;其中每月组织堤防考核成绩低于90分,每1分扣5000元;低于85分,每1分扣10000元。对于服务期内累计两次月考核不合格的,我们将终止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后续管理由本次招投标第二中标候选人按原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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