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4-79344 | 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建字〔2024〕23号 | 有效性 |
高志明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非粮化”整治不搞一刀切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非粮化”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非粮化整治要循序渐进、因势利导,应当考虑农民所种植作物本季的收成,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和合理利益诉求;要在守住底线、红线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镇街的农业产业发展”等的问题与建议,切中要害,直击痛点,我局与规资萧山分局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探讨,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萧山作为苗木大区,具有种植苗木的悠久传统,广大农民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种植绿化工程苗,经过多年的积累,很多人依靠苗木发家致富。但同时苗木盛行,也带来了“非粮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中国人的饭碗要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
2021年8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杭州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根据省市两级要求,后续我区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耕地功能恢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耕地“非粮化”整治,在实施方案和实际耕地功能恢复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1.不层层扩大整治规模。2.不违反群众意愿搞整治。3.不擅自扩大整治范围。4.不压低整治补助标准。5.不违反农业生产规律耕种。
2.严格控制非粮化整治范围。截至目前,我局牵头开展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整治,仅限于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并对各有关镇街,按照整治后流转给乡村振兴集团的面积,补偿2.4万元/亩。
3.多田套合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按照省政府要求,在2027年底前完成多田套合工作,多田套合,即所有的永久基本农田都要建成高标准农田。浙江省的多田套合具有自身辨识度,萧山区“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9.14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23.8万亩,两者套合面积13.64万亩,套合比例71.26%,永久基本农田内未建高标准农田面积5.50万亩。为提升我区“多田套合”率,我局将与规资萧山分局紧密配合,按照能调尽调,宜建则建的原则,对永农外高标农,符合条件的,调整为永农,对永农内,无两非,符合建设条件的,建设为高标准农田。
下一步,我局将与规资萧山分局,尽快完成调查摸底,科学合理制定多田套合提升方案,在完成上级任务指标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农民的影响。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非粮化”整治和多田套合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为促进我区粮食绿色高质量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