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4-79285 | 成文日期 | 2024-06-25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号 | 有效性 |
楼罗凤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适当降低工业用地绿地率指标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主办,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功能和品质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也是建设美丽城市的重要体现。为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根据市园文局要求,我区于2021年5月后开展工业用地绿地面积确认工作。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控制指标规定》,工业用地绿地率宜为20%。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应小于30%。
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土地的稀缺性越来越显著,绿地率指标的限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业项目的实际需求。在走访企业过程中,我们不断听到要求降低绿地率指标的呼声。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破解土地要素制约的掣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降低工业用地绿地率的问题采取了以下举措:
1、完善相关政策规范。一是绿地面积计算规则调整。根据3月1日后实施的《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量技术规程》,工业用地绿化面积计算起止界由原距离房屋墙角1.5米调整为距离房屋墙角1米。二是探索集中统筹布置工业园区绿地,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市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其中均鼓励“工业园区绿地可统筹集中布置,单宗工业用地不作要求”。
2、合理确定规划指标。在进行详细规划编制时,采用集中布置公共绿地的方式进行平衡,单宗工业用地绿地率一般为15%。
3、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加强绿地面积计算规则的宣传,引导运用庭院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绿化方式,提高绿化景观效果。结合项目实际需求,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绿地率指标,缺口就近易地补足。
对于您提出“当企业在指导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绿地率指标的,政府可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的建议,我局将会同住建部门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在后续出台政策措施时予以研究。
最后,感谢您对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