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10/2024-79244 | 成文日期 | 2024-04-24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医保 |
文号 | 萧医管〔2024〕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单位:
经我中心核查,杭州丽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佳境天城店等5家单位存在医保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和《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杭州丽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佳境天城店等5家单位予以相应处理。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024年4月9日解除杭州丽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佳境天城店、杭州老百姓海丽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丽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澜路店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该三家单位的协议定点申请。
2024年4月9日解除杭州同泽大药房有限公司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1年内不予受理该家单位的协议定点申请。
二、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中止祐里健康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萧山新街郡望府诊所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责令在中止期内完成整改,将整改情况报送我中心,经医保政策知识考核合格后(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一个月后方可申请重考),我中心将视整改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学习医保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诚信经营,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中止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杭州市萧山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中止医保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中止协议开始时间 | 中止期限 |
1 | 祐里健康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萧山新街郡望府诊所 | 2024年4月19日 | 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