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4-79055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和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规范我区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的通知》(杭政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市级“菜篮子”基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起草说明
2022年8月4日,杭州市农办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文件要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内容标准主要以《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为基础,参考《杭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杭农作〔2018〕58号、杭财农会〔2018〕23号)而成。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该试行文件过期,2024年2月萧山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重新修改撰写,增加上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的通知》(杭政办〔2023〕5号))依据,更换标准大棚标准,增加市级综合种养基地标准,文件已经过合法性审查,并根据相应意见进行修改。2024年3月4-12日,《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在“中国萧山”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未收到网上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管理办法明确了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基地项目补贴范围与对象、补贴标准,明确了补贴申报流程和监督管理责任。申报程序:区农业农村局下发申报通知后,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主管镇街(部门);由主管镇街(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
文件内容主要分为基地建设和叶菜应急生产两大块,其中基地建设细分为蔬菜基地建设,水产基地建设和市级综合种养基地建设,蔬菜和渔业基地建设项目按审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审定投资额超过计划投资额的,补助基数以计划投资额为限,蔬菜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高于150万元,水产基地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市级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包括稻渔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和稻鸭综合种养基地建设,单个实施主体每亩投入1500元以上且验收得分90分以上按每亩达1500元/亩进行奖补,得分80-89分按1425元/亩进行奖补;每亩投入低于1500元且验收得分90分以上按实际投入90%进行奖补,得分80-89分按实际投入80%进行奖补。每亩投入需1000元以上,投入金额以审价为准。
四、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间
基地建设:蔬菜基地需符合以下条件:生产基础较好,建设田块土地流转到位,基地面积集中连片50亩以上,交通相对便利,具备与蔬菜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水土条件。其中蔬菜育苗中心单次育苗能力达30万株以上,食用菌种植场年栽培食用菌30万平方尺(万袋)以上。水产基地:设施化基地原则上要求30亩以上,其它水产基地原则上要求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市级综合种养基地:现有基础较好。国有平台、强村公司、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种(养)殖户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综合种养生产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含),且相对集中连片。
叶菜应急生产:承担叶菜应急生产任务的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
实施时间:文件印发日期是2024年6月12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7月13日,补贴对象自2024年4月1日起符合以上补贴标准的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五、注意事项
蔬菜基地与水产基地建设需要当年建设完成,水产基地须建有尾水治理设施;市级综合种养基地当年启动次年验收,两年建成,稻渔综合种养田块鱼沟、鱼凼开挖面积不超过10%的红线。验收需要提供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效益情况、档案管理情况,并附上建设前中后相关图片。
叶菜应急生产需要市级“菜篮子”蔬菜基地,在申报的基础上,在6月15日-9月15日播种速生叶菜。
六、关键词解释
“菜篮子”工程:是为了缓解我国副食品供应紧张的一种重要举措。农业部(农业农村部)在1988年提出了建设“菜篮子”工程。一期工程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蛋、奶、肉、水产和蔬菜生产基地及良种繁育、饲料加工等服务体系,确保居民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新鲜的蔬菜。
杭州市萧山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为区长,副组长为分管副区长,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稻渔综合种养:是“稻田养鱼”的现代新扩展,是典型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稻渔综合种养充分发挥水稻与鱼、虾、蟹、鳖等水生动物在同一个生态系统中共生互利的生态效应(清除杂草、减少病虫害、增肥保肥、降低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等),同时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生产优质水稻和渔产品,是一种农渔互利双赢的生态生产方式。
七、新旧政策差异
(一)增加上级文件依据
增加上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的通知》(杭政办〔2023〕5号)),其中涉及到蔬菜和水产方面,和杭委农办发〔2022〕2号内容一致。涉及到市级综合种养基地内容由杭政办〔2023〕5号文件提供。
(二)更换标准大棚标准
蔬菜基地中的大棚地方标准,在管理办法执行期间更新,所以新的管理办法中,大棚标准由原来的DB33/T 865-2012改成DB33/T 865-2022,且新标准也明确提及代替旧标准。
(三)增加市级综合种养基地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的通知》(杭政办〔2023〕5号),要求大力发展新型综合种养模式,扶持资金由市级财政保障,根据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意见,需出台相应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种养业管理科陈汉峰、农业站许楚楚、水产站徐铃威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农业科 陈雅红
联系电话:0571-82634068、0571-83518699、0571-82376891、0571-8389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