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4-78963 成文日期 2024-06-13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萧山区海塘安澜工程(七甲船闸至九上顺坝盘头段)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3 09: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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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萧山区海塘安澜工程(七甲船闸至九上顺坝盘头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萧山区海塘安澜工程(七甲船闸至九上顺坝盘头段)

钱塘江南岸七甲船闸至九上顺坝盘头段一线海塘

杭州市萧山区钱塘江灌区管理中心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1)水利部分:提标加固海塘10.39公里;钱江枢纽抬高防浪墙0.19公里;拆除顺坝老闸,新建顺坝闸前桥梁1座;拆除重建顺坝排涝闸管理房1处,建筑面积1160平方米。(2)非水利部分:新建便民服务点5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生态修复面积19.87公顷。

项目各建设内容位置见图2-12工程平面布置图,海塘拟实施段为桩号39+831~39+940、40+201~50+477段,长度10.39km海塘,钱江枢纽抬高防浪墙0.19公里位于已建海塘段。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17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①废水

施工废水综合利用(汽车冲洗、施工场地与施工道路洒水等)。基坑水单独收集经简单沉淀处理后需要立即排出基坑;取土排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排出;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以避免其油污滴漏;汽车与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期预制场预制废水经沉淀调节pH处理后回用于扭王块预制。

②废气

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配备移动洒水设备;临时堆场采用围蔽和彩条布覆盖;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机械使用清洁柴油;预制场预制过程避免有风、大风条件下作业。向合法厂家购买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沥青铺浇时避开不利风向。

③噪声

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合理布置场地和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必要时设置临时声屏障。

④固废

工程弃渣尽量回用于本工程建设。堤顶沥青拆除料由专门机构回收处置(推荐萧山境内浙江环强再生资源开发集团);其他余方由萧山区临浦镇人民政府接纳,用于临浦镇土地整理项目利用;钻渣机械固化后用于堤身土方回填;废材料、包装袋、边角料等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回收利用;施工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按规范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置;顺坝老闸废旧设备、废钢筋分类收集后委托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混凝土作为项目填方利用;施工场地和营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等设施,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⑤生态

陆生生态:合理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和开挖,不得超计划占地,避免对征地红线外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结束时,及时恢复临时占地范围的土地使用功能。

水生生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围堰干法施工,海塘工程于汛期进行水上部分施工,于非汛期修建围堰后进行水下部分堤脚加固施工。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2899135  82899236  传真:82899250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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