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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H002/2024-78974 | 成文日期 | 2024-06-06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明星路(恒枫路至文明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列入萧山区2024年政府投资续建项目计划,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交通路网结构,提高区域内部交通便利性和通达性,改善周边居民出行条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因此有必要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起点位于恒枫路,终点为文明路,全长约183.366米。沿线设置(7+10+7)米三孔钢筋混凝土整体式框架桥梁一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配套附属工程等。
项目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2016年版)中的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宽27米,双向2车道。
三、项目选址及建设用地
本项目位于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占用土地5.106亩(经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109202300269号)。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由你们自筹解决。
五、招标投标
根据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用委托招标组织形式,最终以区招管办审核为准。
六、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建议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海绵城市、无障碍设施、节水型社会等相关要求,对起、终点位置与前后路段做好衔接,尽量降低工程造价和节约土地。
项目代码为2304-330109-04-01-685301,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