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4-78686 | 成文日期 | 2024-05-28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浦阳镇中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浦阳镇中迁建项目 | 萧山区浦阳镇桃湖村(木杓山自然村) |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 浦阳镇中迁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6.6735亩(44449平方米),其中代征绿地面积约1714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5650平方米,中小学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约3708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建设30班(预留6个班)初级中学及社会公共停车库,总建筑面积379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9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991平方米)。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8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编制单位公司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食堂油烟: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通过油烟专用道至屋顶排气筒20m处排放; 实验废气: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排气筒至屋顶24m处排放;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利用机械通风设施收集后通过尾气井引至地面2.5m处排放。 废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①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等噪声源空间集中布置,并远离教室等对声环境要求高的房间。将噪声源(各类设备机房)设置在地下。②平面布置中,有噪声和振动的设备用房未设在主要用房或有安静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或贴邻布置,产生噪声的洗手间等辅助用房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③空调机房、通风机房、水泵房等产生噪声的设备用房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管道采用有效的减振、隔振、消声措施。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基础采取隔振措施。④机房安装隔声门、窗,机房墙面和吊顶安装吸声材料。⑤水泵等设备基础建成浮筑式声阻断基础,或采用隔振支架、隔振橡胶垫等隔振措施。⑥排风口加装消声器或消声百叶窗。⑦校园内外做好绿化,通过树木草坪等绿化吸声降噪。⑧学校规定好广播时间,不在中午和晚上等非教学时间打开广播,应尽量少使用高音广播;在开展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时,应注意控制音响设备的音量和播放时间。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室一般固废由学校分类收集后,可回收部分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实验室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试剂包装材料、失效或过期试剂等)收集并妥善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务室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政务服务中心 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2287048 传 真:82287031
地址: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