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4-78675 成文日期 2024-05-27
发布机构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土地
文号 有效性

征收土地预公告(杭萧征字〔2024〕44号)

发布日期:2024-05-27 11: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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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实施永兴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上横塘闸站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桃湖村(洪水湾自然村)、舜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阳镇桃湖村(洪水湾自然村)、舜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04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pdf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抄送单位:区公安分局浦阳派出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浦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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