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9/2024-78664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兹由杭州萧山梦幻星空电子游艺厅申请游艺娱乐场所变更营业场所地址、经营者(负责人)、名称,现将申请单位情况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 | 杭州萧山梦幻星空电子游艺厅 | ||||||
经营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绍路696、698、700、702号1F050031、F05004B1、F050061、F05004A1、F05005 | 面积: 171.4 平方米 | |||||
经营项目 | 游艺娱乐 | 经济性质 | 个体工商户 | ||||
经营者 | 郑云华 | 出生年月 | 1973.08 | 性 别 | 男 | 籍 贯 | 福建连江 |
身 份 证 号 码 | 35012219730801XXXX |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起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7日止)。
受理反馈意见部门: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旅窗口
通讯地址: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萧山科创中心B幢320室 邮编311202
受理电话:82899282、82899283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款:
1、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三)居民住宅区;(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4、新设立的游艺娱乐场所与医院、机关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50米,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交通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5、认为有其它不能设立此场所的正当理由。
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局将负责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行政许可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杭州市萧山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