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知识产权“法庭” 创新解纷新模式

发布日期:2024-05-10 09: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

调查、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启用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的共享知识产权“法庭”,顺利完成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

今年3月,某企业向该局提交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称发现其他企业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并认为被请求人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其合法权益。

区市场监管局受理此案后,依法成立了合议组。当天,该案请求人、被请求人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口头审理。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审理全程进行音频视频设备同步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行政机关怎么也会有“庭审”?其实,我国对专利权采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双轨制”保护模式,即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并行。其中,行政保护是指专利行政保护部门依据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履行职责,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对专利纠纷案件的司法审判,实现对专利权人合法利益的保护。

今年年初,我区在自贸大厦运行首个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杭州受理窗口、共享知识产权“法庭”、普法培训中心等,实现“一站式服务,全链条保护”,有效实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化、便利化。

本次案件的审理,正是该“法庭”的“首秀”。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以本案为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服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近年来,我区厚植沃土、深耕细作,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建设,结出了累累硕果。2023年,全区新授权发明专利2390件;新增注册商标1.5万件,有效在册商标总量达到14.3万件;全年在浙江省版权局共登记版权作品726件;全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超25亿元。

去年,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纠纷简案快办先行先试工作,全年共计通过简易程序办结专利侵权案件36件,办理周期缩短至30天内,为全省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简易程序细则提供了高质量样板和地方实践方案。

放眼萧山,随着“朋友圈”不断扩大、“工具箱”不断充实,知识产权服务触角不断延伸,正不断优化知识产权“生态圈”,让创新型企业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蒋超 谢剑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