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费用联网结算启用 工伤医疗出院即可报销

发布日期:2024-04-28 09: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

为化解当前工伤医疗、康复费用报销“手续繁琐、耗时耗力”的业务难点,解决好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用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办事跑路多等问题,萧山区社保中心与相关工伤定点医院密切协调,抓紧推动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

自2024年4月1日起,萧山区中医院、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正式成为我区第一批开通工伤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大大方便了工伤职工就医结算。

日前,来自河南的邢先生因工伤需进行二次手术,特地前往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复诊,在提供了《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等证件后入院,出院时使用电子社保卡成功完成工伤医疗费用的联网结算。

住院花费的1万多元费用,个人仅需垫付自费部分200多元(后续个人可向单位补报),其余均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支付;不仅如此,邢先生还收到了由医院先行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400多元。

邢先生和亲属不禁感叹:“联网结算让老百姓报销工伤医药费方便太多了!记得上一次住院时需要先在医院现金结算,然后带着大量资料到社保窗口报销,这次只要在出院时刷卡就能结算,让老百姓省事又省心,更重要的是减轻了自行垫付费用的经济压力。”

据介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可以在工伤联网定点医院凭市民卡(或电子社保卡)刷卡就诊(包括门诊、住院),工伤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与该医院直接网上结算,不用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自行垫付医疗费。

而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或参保后中断缴费、欠缴、停缴的和涉及第三人侵权的工伤事故(如交通事故工伤)的,不适用于直接持卡联网结算。

工伤职工就医时(包括门诊、住院),需向工伤联网结算定点医院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市民卡(或电子社保卡)等资料,医院将为职工办理工伤就医挂号或入院,结算时通过市民卡(或电子社保卡)联网报销。同时,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每人每天27元的伙食补助费,将由医院先行垫付给职工,后由医院与社保部门结算。

下一步,萧山区社保中心将推动更多的医院加入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队伍,切实解决工伤职工医疗费用报销难题,让工伤职工得到更加便捷的社保服务和更好的医疗、康复服务,不断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刘殿君 沈勤康 汤昕妤 黄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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