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4-78116 | 成文日期 | 2024-04-24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高卡粉料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利用拆除垃圾175万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高卡粉料有限公司年资源化利用拆除垃圾175万吨技改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白鹿塘村 | 杭州高卡粉料有限公司 | 杭州高卡粉料有限公司拟在公司现有的厂区内实施改建,淘汰现有已停产的煤磨粉、石油焦粉产业,新增拆除垃圾资源再生设施等,实施资源化利用拆除垃圾项目,将拆除垃圾制备成砂石料。本项目建成后将淘汰原审批的年产石油焦3万吨、五金机械及配件100吨、煤磨粉30万吨产能,新增年资源化利用拆除垃圾175万吨。 |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11日将环评全本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运输扬尘,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槽及冲洗装置,路面硬化并清扫、冲洗,保持路面干净;装卸扬尘,卸料场配套洒水除尘措施; 堆场扬尘,拆除原料、砂石料堆场均设置在室内,并设置有喷淋系统,保持拆除原料、砂石料表层湿润;输料粉尘, 送料采用皮带输送,为湿料输送,且在室内;破碎粉尘, 使用密闭的破碎机、制砂机,采用湿法破碎工艺;设置独立密闭的破碎、制砂车间,车间内部安装喷雾系统。 废水:生产废水(含收集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①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加强润滑作用,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各连接部位安装弹性钢垫或橡胶衬垫,以减少传动装置间的振动;②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优质、低噪、安全可靠、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设备;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单独设置隔声车间,并尽量远离厂界布置;④生产期间要做到门窗紧闭,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⑤对室外产噪设备安装隔声屏障,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厂区不得鸣笛,优化运输路线,尽可能减少对沿线声保护目标的影响。 固废:杂物由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污泥由建筑材料厂家回收再利用;收集的危废、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劳保用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处置。 |
杭州市萧山区临浦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2287048 传 真:82287031
地址: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