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7/2024-77922 | 成文日期 | 2024-04-15 |
发布机构 | 区商务局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文号 | 有效性 |
各有关企业:
根据《萧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萧政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经审定,现下达萧山区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补助资金0.65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公司登陆“亲清在线”平台办理资金申领手续。
二、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下达的财政资金企业收到后计入“其他收益”。
附件:萧山区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补助清单.xlsx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