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4-77279 成文日期 2024-03-24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SD01-2024-0006
文 号 萧政办发〔2024〕2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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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09: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4日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构建人工智能产业生态,进一步助力萧山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高地,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萧山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企业、单位。

二、支持政策

(一)培育市场主体

1.加快企业招引落地。对新引进的人工智能项目,经认定,给予租用研发、办公、生产经营用房相应房租补贴支持。经认定的人工智能企业总部,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责任部门:区投促局、区发改局)

2.加强企业成长培育。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和3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区经信局、区科技局)

3.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对连续两年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且研发费用增加额达200万元的人工智能企业,最高按研发费用增加额的15%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属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上企业,补助比例可上浮5个百分点,单个企业不超过300万元。(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二)提升创新能级

4.实施核心技术攻关。鼓励针对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开展研发攻关,支持申报国家、省、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对入选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5.支持科创平台建设。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创建人工智能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省、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6.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创新券,支持萧山区科研院所、企业等开放共享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建设萧山区级创新载体,纳入创新券适用范围。对人工智能企业向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购买技术服务的,以创新券形式给予补助,按实际支付额的30%给予补助,同一企业当年度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部门:区科技局)

(三)完善技术要素

7.强化普惠算力供给。鼓励使用萧山区内算力资源。对通过公共算力服务平台使用智算算力的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智算服务金额的30%发放“算力券”补贴,单个主体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按照最高不超过智算服务金额的50%发放“算力券”补贴,单个主体年度补贴金额另行商议确定。“算力券”年发放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发放额满截止。(责任部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8.增强模型创新应用。鼓励企业开发垂直领域专用模型,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在萧山区成功落地并实现市场化应用的优秀模型,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标准给予牵头研发单位补贴,单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9.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在萧山区自主投资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对外输出服务,年服务企业数达到50家(含)以上且年服务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经审核,每年给予运营经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四)推广应用示范

10.支持首创产品应用。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芯片、智能医疗、智能家居等领域实施“首台(套)”制度,对获得相关认定的首版(批)次、首台(套)产品,给予相应补助。(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11.加快拓展场景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幸会·杭州”发布的重点场景“机会清单”揭榜挂帅活动,促进萧山区人工智能重大技术成果应用推广,对列入市级标杆型示范项目的,给予配套补助。(责任部门:区经信局)

(五)营造产业生态

12.建设人才引育生态。在实施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扶持上,对人工智能领域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最高给予1500万元项目扶持。在遴选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青年创新创业团队上,对人工智能领域团队予以重点支持,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和800万元项目补助。(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投促局、区科技局)

13.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在人才安居、子女教育、授权认定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最长5年的租房补贴。对重大项目可在人才授权认定上给予适当名额倾斜。(责任部门: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投促局、区经信局)

14.增强多元融资保障。鼓励银行对人工智能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低利率贷款。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企业所管理基金投资萧山区人工智能产业项目。鼓励企业股改上市,在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上市后再发展等方面给予补助,其中在境内外交易所成功上市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区发改局)

15.鼓励开展对外交流。鼓励企业举办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高端论坛、峰会等活动,支持申报重点产业领域会展项目,给予活动举办方相应经费补助。(责任部门:区投促局)

三、附则

1.如企业、单位当年因发生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则上不享受政策补助。

2.补助资金含市、区两级资金(不包括已明确补助对象的市级资金),上级补助项目要求区级共同承担的,根据上级要求给予补助,同一(同类型)事项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和“晋档差额”原则执行。

3.特别重大的项目,另行商议确定相应扶持政策。

4.本政策自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一年。

萧政办发〔2024〕21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有编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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