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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2023年度“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4-03-21 16: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信用中心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景区分局)、宣传部、发改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杭市管[2016]133号)的规定,按照企业自主申报、区县推荐、现场评估、部门联审的程序,决定向社会公示杭州华普永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为2023年“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期三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精益求精,再接再厉,继续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持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不断提升信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充分发挥信用管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杭州广大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为杭州打造“最讲信用的城市”贡献力量。

公示期间,各地要加强对公示企业的跟踪管理,发现企业存在《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要及时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附件: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pdf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