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4-83244 | 成文日期 | 2024-12-03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有效性 |
2023年浙江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符合销号条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移交问题
进入秋冬季后,全省各地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硝烟弥漫、狼烟四起,严重影响周边空气环境质量。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地方农田作物收割后留存秸秆过长,秸秆运输、粉碎还田成本高,导致农民对秸秆还田、资源化利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禁烧工作未能从源头上得以有效解决。
二、整改目标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3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70%以上,同步完善露天焚烧高位瞭望设施和监控平台,落实秸秆露天焚烧闭环处置机制。
三、整改措施
1. 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组织体系和工作专班,每个乡镇建立收贮机制,制定出台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计划。
2. 2024年4月底前,各区、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因地制宜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完成120个高位瞭望设施联网,落实秸秆露天焚烧闭环处置机制。
3. 2024年12月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创新,总结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加强科普和典型宣传,引导主体转变观念。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区农业农村局建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班,制定并印发萧山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同时牵头编制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高质量推进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构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秸秆露天焚烧治理成效。
2.不断优化“村收、镇集、企业处置”模式,以新建、联建等方式推动涉农镇街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全覆盖,已创建省级秸秆收储中心2家,区域性秸秆收储中心4家。完成80个高位瞭望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并全部落实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闭环处置机制。开展火点预警情况每日晾晒,每周通报,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镇街进行约谈,充分压实禁烧责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指导镇街做好秸秆露天禁烧执法闭环工作,对不听劝诫、一意孤行的依法予以惩处。
3.出台《萧山区农林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项目为载体,积极培育本地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秸秆离田服务组织,以示范引领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针对散户秸秆收储难问题,试点推广秸秆积分制工作。同时,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通过投放《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致全区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秸秆禁烧公益广告等宣传资料,在全社会形成秸秆禁烧的氛围。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
监督电话:0571-82372730。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