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4-83696 成文日期 2024-12-26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26 15:0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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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2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州东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拟对现有项目实施改扩建,改扩建后形成4条生产区域全封闭、配置新型收尘除尘装置的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改造升级后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达到120万m3/a。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1)无组织粉尘(粉料筒仓、搅拌机、骨料卸料口、骨料料库、封闭式输送皮带、运输道路等):粉料筒仓、搅拌机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骨料料库为封闭式厂房且卸料口除车辆进出口外三侧面封闭,卸料口周围设水喷淋设施;厂区内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粉料封闭运输,骨料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厂区冲洗轮胎;粉料需封闭罐车运输,骨料需加盖篷布,禁止裸露、冒尖或超载运输。运输过程中发现路面有砂石,应及时安排人员清理,保持路面清洁。(2)无组织CO、氮氧化物、NMHC(运输汽车尾气):减少汽车怠速情况,加强厂区绿化。(3)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附壁专用烟道至屋顶排放。

废水:(1)生活污水:厕所污水经化粪池、食堂污水经

隔油池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纳管排放,最终经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及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噪声:科学合理地进行设计,空压机应设置独立的隔声房或加装隔声罩,风机口安装消声器;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在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的基础上,需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在正常情况下运行,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高噪声现象;在厂区内设置减速带及减速措施,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在10km/h以内,降低车辆轮胎与地面摩擦噪声;在厂区门口及内部设置禁鸣措施,并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检查,严禁随意鸣笛。加强管理,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工作;车辆在厂区内部安排固定路线行驶,尽量靠近厂区西侧;加强生产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严格控制作业时间;运输车辆严禁超载,经过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

固废: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投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滤袋外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包装桶、含油废抹布分别密封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专用仓库内,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萧山瓜沥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02132  传真:83502132

地址: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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