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将萧山区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证据采集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
附件:道路运输电子技术监控点位2024.12.24.xlsx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