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4 08: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湘湖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杭州厚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单位在2019年4月1日登记(备案)过程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企业联络人员、财务人员投资人(股权)系冒用邓某某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2019年4月1日杭州厚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登记。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萧市监(湘)冒告字〔2024〕第122301号)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13.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杭萧市监(湘)冒告字〔2024〕第12230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