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2/2024-83208 成文日期 2024-12-02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2-02 16: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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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震宇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开展“僵尸车”专项治理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僵尸车”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关切的问题具有现实性和普遍性,建议较为可行,我们将全面吸收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科学有序推进“僵尸车”治理工作。

收到提案后,我局立即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废弃汽车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2〕105 号) 和《浙江省废弃汽车治理任务分工方案》文件精神,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综合执法局和区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听取了参会各方意见建议,会后经过两轮意见征求和多次修改完善,于6月20日出台了《萧山区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该方案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开展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分工负责、分步实施、长效管理”的废弃汽车综合治理体系,使我区废弃汽车明显减少,公共停车资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安全和环境隐患基本消除,市容市貌更加整洁。重点是对长期停放在我区范围内公共道路、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背街小巷、公共绿地、市政桥梁下、闲置空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具有车身灰尘遍布、外观残破、部件缺失、轮胎干瘪、轮穀锈蚀、未悬挂号牌等明显弃用特征的废弃汽车。从今年6月底至12月底,各相关部门会同各镇场平台,将分四个阶段,通过排查建档、分类清理、依法处置等治理流程,稳步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现我区“僵尸车”治理目标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还需要全社会和全体民众的积极参与,任重道远。希望您持续关注该项工作,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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