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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办结投诉举报咨询66477件。按类型分,投诉46453件、举报17315件、咨询2709件。按接收方式分,全国12315平台自行录入40213件,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转办18049件,杭州市局交办5500件,向我局来函1844件,其他渠道871件。
46453件投诉中,我局不受理17123件,其中来自全国12315平台自行录入15054件,占比87.9%。不受理原因主要有:一是被投诉人不在我局辖区,我局不具有处理权限;二是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由外网转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企业)处理179件。我局受理29151件(含转ODR处理111件),经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99.2万元。
二、从销售方式分析
46466件投诉举报中,网购纠纷24354件,非网购纠纷22112件。网购纠纷24354件中,涉及电商平台TOP5分别为:天猫商城(4758件)、淘宝网(3927件)、拼多多(2879件)、字节跳动(1856件)、京东商城(1669件),该5大电商平台纠纷件占网购纠纷件比例为62.0%。
根据上述数据可知:1、我局处置的投诉举报件中,网购纠纷与非网购纠纷大体相当;2、网购纠纷头部聚集效应明显。
三、从投诉举报客体分析
1、餐馆服务方面投诉举报2278起,高居我局处置的投诉举报数量首位,相近客体餐饮配送服务、小吃店服务也居高频客体名单内,该三类客体普通投诉举报占比极高。说明餐饮服务消费量大,纠纷易发,多为普通消费纠纷。
2、T恤为发案量第二客体(1773起),同样地,休闲裤、大衣、羽绒服等服装类产品纠纷较为多发。
3、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发案量第三(1735起)。
4、床垫相关问题(675起)高发。
5、电梯服务这一客体投诉举报量较大(485起),表明电梯问题也是群众关注并反映较多的问题。
四、从投诉举报问题类别分析
1、反映食品安全(6830件)和虚假宣传(4348件)问题是高发的两类,该两类问题占总量24.1%,说明这两类问题受到普遍关注。
2、广告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数量2233件,且以电子商务领域为主。
3、反映三包类问题共3198件,包括各类售后服务纠纷。
4、反映欺诈消费者行为问题1374件,提示经营者行为仍需规范。
5、反映合同履约类问题2095件。
6、反映价格违法行为1223件,主要集中在明码标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