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4-83485 | 成文日期 | 2024-12-16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浙江九叶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的刘林与你关于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浙杭萧山劳人仲案(2025)3号]。因无法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变更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等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庭组成人员变更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8日9时45分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55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你应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仲裁庭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55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