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4-83108 成文日期 2024-11-2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浙江柏特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家具2万套技术改造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25 15: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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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柏特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家具2万套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柏特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家具2万套技术改造项目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群益智能家装产业社区9号

浙江柏特力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柏特力实业有限公司年产智能家具2万套技术改造项目位于瓜沥镇群益智能家装产业社区9号,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总用地面积5178m2,建筑面积19802.93m2,投产后将达到年产2万套智能家具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将环评全本公示在环评单位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并将联系方法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木工车间木工粉尘+腻子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金属配件加工车间金属切割、打磨粉尘集气罩收集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金属配件加工车间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涂装车间涂装有机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经水喷淋+除水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不低于20m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脱脂废水、喷淋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后纳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经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①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禁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焊丝、废砂纸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污泥、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脱脂剂包装桶、废油漆包装桶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不向环境排放。

萧山瓜沥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3502132    传真:83502132

地址: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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