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0/2024-83095 | 成文日期 | 2024-11-22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主题分类 | 卫生 |
文号 | 有效性 |
各医疗卫生机构,区医学会、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师执业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健委关于第八周期医师考核工作相关部署(浙卫办医政药政发函〔2024〕13号、杭卫办〔2024〕46号),经研究,现对开展萧山区第八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萧山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
因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萧山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任:王斌;
副主任:毛建勋;
委员:田军、黄煜清、陈敏霞、王飞、来岳标、鲁建锋。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医政医管科,承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周期为2021年11月至2024年10月。
三、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目前注册在我区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包括规培注册)。参加本周期考核的医师均应进行电子化注册并申领电子证照。
四、考核机构
根据省市相关部署,上一周期被确定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单位〔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中医骨伤科医院、浙江萧山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杭州萧山盈丰中医骨伤科医院、杭州明州医院、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杭州萧山爱心老年病医院、区医学会、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协会〕将自动延续为本周期考核机构,无需再次申报。另指定杭州萧山康达中医医院、杭州禾正医院、杭州未来御湘湖医院、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杭发医院、浙医健集团萧山新街医院六家单位为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并请于11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登记材料。
(一)区第一人民医院承担本单位及区皮肤病医院、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萧山湘湖康复医疗中心、杭州市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驻看守所门诊部、闻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靖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考核工作;
(二)区第二人民医院承担本单位及瓜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瓜沥镇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瓜沥镇党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益农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考核工作;
(三)区第三人民医院承担本单位及临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浦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义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考核工作;
(四)区中医院承担本单位及新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红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考核工作;
(五)区中医骨伤科医院承担本单位及楼塔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河上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戴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考核工作;
(六)浙江萧山医院承担本单位及宁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衙前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盈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师考核工作;
(七)村卫生室医师的考核工作由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
(八)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杭州明州医院、杭州萧山盈丰中医骨伤科医院、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杭州萧山康达中医医院、杭州未来御湘湖医院、杭发医院、浙医健集团萧山新街医院分别承担本单位的医师考核工作;
(九)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承担本单位及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下属服务站)的医师考核工作;
(十)杭州萧山爱心老年病医院承担本单位、康嘉医院、爱心综合门诊部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机构的医师考核工作;
(十一)杭州禾正医院承担本单位和杭州长歌护理院的医师考核工作;
(十二)杭州东方华康康复医院负责本单位和杭州金诚护理院的医师考核工作;
(十三)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承担本协会内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的医师考核工作;
(十四)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协会承担本协会内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的医师考核工作;
(十五)区医学会承担上述机构以外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式和考核流程
(一)考核方式
本周期考核使用“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定考系统,PC端入口网址:https://renew-cmda.cn; 手机移动端入口:关注“中国医师协会医师定期考核”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定考系统”)进行报名、考核和登记管理。各考核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电脑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定期考核管理。医师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登录定考系统,实现确认和完善信息、确定考核程序、在线学习、进行测评等操作。
(二)考核流程
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周期定期考核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两种流程。
1.简易程序操作流程。符合简易程序的医师登录定考系统, 完善个人信息页面,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简易程序考核,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书写个人述职报告,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则通过本次考核。
2.一般程序操作流程。医师本人登录定考系统,完善个人信 息页面,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自评,申请一般程序考核,提交医疗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登录定考系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业务水平测评,每位医师有三次测评机会,测评合格则通过本次考核。如本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考核时可申请业务水平测评免考。
3.再次考核操作流程。对首次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包括业务 水平测评不合格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后,登录定考系统进行再次考核(即定考系统操作手册中的补考流程)。再次考核不合格即本周期定期考核不合格。
六、时间安排
(一)2024年12月1日 — 12月20日
1.确定考核机构名单。
2.各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机构信息及科室信息,确认参加考核医师名单。
(二)2024年12月21日 — 12月31日
1.医师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自评,并按 要求申请考核程序。
2.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审核确定医师提交的相关信息及 考核程序。
(三)2025年1月1日 — 2月28日
医师按要求参加业务水平测评,完成首次考核工作。
(四)2025年3月1日 — 10月30日
完成再次考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确保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序开展、保质保量完成。
(二)及时梳理,规范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梳理本机构有效注册的医师信息,对于已不在本机构执业但仍注册在本机构的医师,办理注销注册或备案,不得进行定期考核。主执业机构在我区的医师,需参加本周期定期考核。
(三)严格纪律,确保公平。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师的管理,严格考核纪律,督促医师通过配备摄像头的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进行业务水平测评,系统将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在考核过程中随时进行面部抓拍,实现对考核过程的监控,更好地保障考核的相对严肃性和公平性。
(四)落实责任,保证安全。各考核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账号安全管理,确保每个账号都有明确的责任人,账号责任人需对账号的使用负责,包括账号信息及密码管理等。
(五)严格考核,强化应用。定期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将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同步更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规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 一年内不予注册。
八、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联系方式:
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82898577
区医学会:82620806
区民营医疗机构协会:83518087
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协会:8265837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萧医论健”视频号查看。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