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14:0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当事人:杭州杉妞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H2JWL4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南路1038号2106室-3(自行分割)

经本局查明,杭州杉妞贸易有限公在2020年3月9日的注册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系冒用韩冬阁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及现场笔录、被冒名人韩冬阁的询问笔录、杭州杉妞贸易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材料、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笔迹鉴定意见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局已于2024年9月26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刊登公告送达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依法告知当事人拟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撤销2020年3月9日杭州杉妞贸易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备注:请你单位在本撤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缴回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