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7/2024-82946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
文号 有效性

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11-14 16: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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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臻刚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治理电动车违规左转弯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对我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关心支持,特别是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止2024年4月底,萧山区登记在册的电动自行车有78万余辆,绝对数位居杭州第一,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采取有力工作措施,补齐短板,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电动车源头管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等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前期排摸,对涉嫌销售改装及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进行查处,通过源头处罚,起到震慑作用,消除源头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已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改装源头检查22次,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加装灯光的企业6家,并对全区640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开展常态化巡查。下一步,持续强化各部门联动,加大对电动车销售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完善落实交通隐患治理。强化对电动自行车高频通行路口的隐患排查,通过缺口封闭、减少视线遮挡、设置“海淞”系列等措施,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优化电动自行车的通行环境。根据路口实际情况,按需设置圆形信号灯、箭头指示信号灯。部分箭头指示信号灯路口配套安装有非机动车左转信号指示灯的,允许非机动车绿灯时直接左转;反之,则要求非机动车“二次过街”,不能斜穿马路。同时对我区确实设置不合理的信号灯进行改造,根据实际流量的变化不断优化信号灯配时方案,减少冲突、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

三、加强路面车辆管控。区公安分局交警执勤中队及属地派出所加大了对辖区内主干道路、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科学安排勤务,特别是对事故和违法高发的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增设人员进行路口值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利用远程和溯源等执法模式,开展违法处罚和现场宣教,提升执法效果,积极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在通过路口时“二次过街”。通过“幸盔有你”视频感知系统对全区“三门一口”电动自行车违法进行预警,采取信息提示、上门宣教、违法处罚、纳入文明征信等四步工作措施,对电动自行车的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四、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专门设立电动自行车违法曝光台,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诙谐幽默的警示提醒,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左转弯、闯红灯、骑行快车道、违法载人等不文明违法行为开展曝光宣传。联合区文明办、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开展文明出行的主题活动,通过点赞文明参与交通行为的正面宣传,以榜样示范促动文明出行之风。针对老年人、外卖、快递员等电动自行车骑行重点人群,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出行交通安全文明知识,提升群众文明安全素养。

下阶段,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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