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4-82474 | 成文日期 | 2024-10-28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为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鼓励企业踊跃提供爱心岗位,促进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杭州市就业帮扶爱心企业认定的通知》要求,认定一批杭州市就业帮扶爱心企业,发挥榜样带头作用,进而带动更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
一、认定条件
(一)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发爱心岗位,愿意接收脱贫人口就业;
(二)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指在本单位就业满3个月且申报时还在岗)不少于20人;
(三)提供免费的集体宿舍,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四)遵守法律法规,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一年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B级以上。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由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9月18日前将《杭州市就业帮扶爱心企业推荐表》(见附件)和企业开展就业帮扶劳务协作工作情况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通过邮箱报至区人力社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对照申报条件予以指导、实地考察并择优推荐;
(二)市人力社保局汇总审核各区、县(市)报送的爱心企业名单,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择优评定不超过10家就业帮扶爱心企业,进行公示后予以发文公布。
三、给予扶持补助
对认定为杭州市就业帮扶爱心企业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2779935
电子邮箱:2819137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