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9/2024-82089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胡悦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生鲜门店规范管理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生鲜门店是当前自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之外出现的新兴业态,对于丰富市民菜篮子、增加社会就业、方便市民就近采购食材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我局从具体监管的实践来看,从生鲜门店的业态一出现就颇为重视,始终把其纳入监管的重点。
一、认真规范治理。自去年三月以来,我局在省局《关于开展生鲜门店和社区团购食品安全规范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根据规范治理的时间节点,采取“系统查询+线下排查”方式,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生鲜门店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比较全面地掌握了辖区内生鲜门店经营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品种、经营地址等基础信息,形成了基础数据库。通过排查摸底,全区共排查符合条件的有166家生鲜门店,并指导他们全部登记注册了“浙食链”。在此基础上,我局工作人员认真指导生鲜门店对照《生鲜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生鲜门店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确保小问题当场改不过夜、大问题深入改不走过场。对照《生鲜门店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对166家生鲜门店采取静态风险因素和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评定方式,以及结合食品销售风险特点直接确定风险等级等方式全部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同时,根据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确定生鲜门店风险等级,建立了风险分级台账,其中A级6家,B级142家,C级8家,D级17家。同时,根据生鲜门店风险分级评定结果,组织人员逐条对照《生鲜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生鲜门店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分别对辖区内生鲜门店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如未履行进货查验主体义务、未索证索票、人员健康证未办或过期未办等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部实施了风险隐患清单化管理和督促整改、销账。
二、加强抽检。生鲜门店销售的没有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本身不会进行快速定性检测,也没有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管理硬约束(没有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不能入市销售),由此带来食品安全隐患。我局针对这一问题,自去年以来,就把生鲜门店作为抽检工作的重要区域列入年度监督抽检计划和每月局食品流动检测车运行计划表,实现应抽尽抽,全覆盖抽检。我局通过日常抽检、专项抽检、百姓点检、百姓送检等方式,加强了对生鲜门店的监督抽检和快速定性检验力度,最大限度地确保食品安全。去年以来,共对生鲜门店监督抽检341批次,2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1%,快速检测156批次,共5批次检出阳性,阳性率为3%,对结果阳性的生姜、鳊鱼都作了下架、销毁处理。特别是今年,我局利用社会团体力量,与区食安协会志愿者一道,每周对农贸市场周边的生鲜门店进行一次抽样,并送局快检室或市场快检室检测,有效地提高了对生鲜门店的监管力度。
三、严格查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局始终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作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去年以来,共查处无照经营的生鲜门店5家。对于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我局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根据总局《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和省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经营者及时下架、召回、销毁或无害化处理不合格食品,同时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溯源工作。对于不能追溯的,我局坚决予以罚款、罚没等行政处罚,对能够追溯到源头的,我局都通过移送、发函等方式向上游监管单位移交案件线索。去年至今的21批次不合格食品案件,其中6批次进行了移送,其他的全部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督促上链。食品安全可追溯始终是我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终极理念,始终把这项工作置于优先地位。尤其近三年来,随着浙食链的推广应用,经营户从原来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线下操作变成了线上操作,大大方便了他们的进货台账建立保存、查询,也方便了食品的源头追溯,无论对商户还是监管,都带来了便利,因此,我局对生鲜门店全部要求注册登记“浙食链”。为了解决商户不想用、不会用的思想,我局通过检查、培训等时机,向商户讲解浙食链的注册登记、日常使用等知识,确保他们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并掌握,但是由于一些从业者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薄弱,对新事物的接受度和使用熟练度都处于比较低下的状态,也由于宣传培训工作还有遗漏等原因,我局对一些尚未注册登记“浙食链”的生鲜门店,都要求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指导商户现场注册登记并激活使用,确保食用农产品的可追溯。特别是今年1月1日以来,随着《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的正式实施,以及《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2024年版)》公告的颁布,不仅从法律层面上对食品安全可追溯作了规定,也对哪些食用农产品今年必须纳入浙食链作了明确规定。
五、示范引领。坚持把创建示范小蔬菜门店作为引领其他生鲜门店提升服务质量、食用农产品品质、整洁环境的重要方法。自2020年8月以来,我局在市局的组织领导下,按照环境整洁、管理到位、食品安全、价格公道、百姓放心的目标,以经营主体合法化、人员管理规范化、食品追溯台账化、诚信经营承诺化、场所卫生整洁化为主要内容,以《杭州市示范小蔬菜门店评定标准》为准则,不间断地开展了示范小蔬菜门店的创建工作。四年来,通过工作人员实地走访调查,筛选出基础条件好、参与创建意愿强的生鲜门店作为培育名单,并经常性地对照《评定标准》上门查找、指导整改存在的问题,共创建了32家示范小蔬菜门店,全部予以“杭州市示范小蔬菜门店”授牌。这些示范小蔬菜门店,不仅提升了自身形象,也获得了周围群众的欢迎,效益口碑相得益彰。同时,我局实施动态监管,对创建成功的示范小蔬菜门店设置了两年有效期,不搞终身制。通过创建及示范引导,较好地吸引了其他生鲜门店前来学习管理经营的热情。
六、计量公平。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民生领域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秉持“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理念,聚焦广泛使用计量器具的场所、场景,督促市场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用“小计量”服务“大民生”,努力营造消费者满意的市场环境。督促所有生鲜门店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秤,由经营者通过杭州市民生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向区局备案并申请强制检定。去年,我局监测中心检定的生鲜门店的电子秤,全部合格。坚决打击“作弊秤”、“鬼秤”和各类短斤少两的电子计价秤,我局通过追溯其生产、销售、维修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情况予以处置。2023年共办结计量相关案件102件,有力震慑了计量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七、整治环境。对于提案中“部分农产品生鲜门店存在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垃圾不分类、垃圾乱堆乱放等现象,影响市容秩序”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全域整治。今年3月,通过“美丽萧山”环境品质长效管理工作推进小组发布了《市容序化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沿街商家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垃圾等问题纳入动态类市容问题的整治重点,组织各镇街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动态问题当场整改、静态问题即查即改、反复发生及情节严重的问题依法立案处理的标准开展全面整治。截至4月初,已排查整改相关问题283个。二是全面落实“门前三包”。动态推进《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工作,督促镇街做好日常监管,通过管理与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发动商家店铺、数字城管、属地网格员、社会志愿者等治理主体共同参与“门前新三包”落实,有效减少出店经营、占道经营、乱堆垃圾等市容序化乱象。三是加强市容AI数智应用。借助人行道市容AI视频监控,对城区各主要道路、大型农贸市场周边农产品生鲜门店的出店经营、占道堆物、堆放垃圾问题加强实时监控和问题采集,尤其是高峰时段、重点路段加强快速响应,通过处置闭环有效减少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