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85/2023-75882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发布机构 | 瓜沥镇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瓜政〔2023〕3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为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落实好我镇义务兵优抚政策,确保我镇优抚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杭退役军人局发〔2023〕7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义务兵优抚政策,并对2023年征兵费用作平衡兑现,现通知如下:
一、优抚政策
(一)义务兵优待金。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6837元。另据萧民〔2017〕128号文件,凡在原总后勤部(后财〔2009〕1110号)、(后财〔2009〕111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地区三类区以上和特类岛屿内服役的义务兵,服役(3个月以上)期间,其家庭优待金由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提高至2倍发放,上述调整自2017年1月1日实施。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士兵从部队考入军校是否享受优待金问题的答复》(民办函〔2000〕223号)文件精神,“从第三年起,即使义务兵不考入军校,也将退出现役或转为士官,其家属不应再享受义务兵家属的优待金待遇。”
(二)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因杭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还未明确发放标准,暂缓发放,待明确标准后进行发放。
(三)立功奖励。2023年度,在部队立功受奖的,凭立功受奖喜报,按下列标准发给一次性奖励金。一年内获多项奖励的,只享受最高标准的奖励:
1、获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应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80%发放;
2、荣立二等功的,按应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50%发放;
3、荣立三等功的,按应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的20%发放;
4、荣获优秀士兵的,按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年优待金的5%发放。
二、2023年征兵费用平衡办法
在完成2023年征兵任务后,弥补各单位的征兵费用支出,2023年征兵费用平衡以各村出兵数为依据(不含社区),以每出兵一名15000元为标准,各行政村按人口平衡找补支付,由镇三资中心统一结算。社区征兵费用及村、社区出兵奖励费用由镇财政统一支付。
义务兵的优待款兑现发放工作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希望各村、社区认真执行。
联系电话:镇三资中心 0571-83589109
镇人民武装部 0571-83517119
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