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4-76018 成文日期 2024-01-18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18 09: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一、背景依据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21年6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2022年6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年2月1日,杭州市委、市政府制定《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婚、生、养、教、居、行”等一揽子生育支持举措。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区出台了《杭州市萧山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围绕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以及女性生育权益保障等6个方面的16项制度性条款:

1.强化生育服务保障。一是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二是落实杭州市孕产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孕产补助。

2.降低多孩家庭育儿成本。一是落实杭州市育儿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给予5000元、20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助。二是实施多孩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长幼随学”机制。多孩家庭子女可免费享受本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组织的基础性课后服务。

3.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一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布局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纳入社区配套用房统筹规划建设。二是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托班,提供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三是加大对婴幼儿成长驿站的政策支持,对按标准建设和规范运营管理的婴幼儿成长驿站,提供一次性建设补助和运营经费保障。四是提高对完成建设并登记备案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成功创建省、市“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或儿童友好医院的医疗机构的奖补力度。

4.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失业保险生育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女性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二是加强执法检查,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利,维护0—3岁婴幼儿父母的合法休假权益。三是把拒绝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等情况列入用人单位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重要评价指标。

5.实施购房购车支持政策。一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参加新建商品房摇号销售,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二是对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三孩家庭,在公租房户型选择、租金和公租房租赁补贴上予以适当照顾。三是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孩家庭,在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房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时,贷款额度、提取额度予以适当上浮。四是对于符合条件的二孩无车家庭,仅有一辆或无车的三孩家庭,可直接申领一个小客车指标。

6.实行生育成本共担机制。落实女性劳动者产假期间给予用人单位50%的企业保险补贴政策。

三、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1.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家庭,夫妻中至少一方为萧山区户籍,且子女落户在萧山区。

2.萧山区女性劳动者用人单位。

3.其他在本文件中作特别规定的政策保障对象。

4.经萧山区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及幼儿园托育部。

5.本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四、注意事项

如上级政策规定高于《若干措施》的标准,按上级政策执行,《若干措施》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作相应调整。

五、关键词解释

1.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专为提供婴幼儿日间照护服务而建立的设施,通常提供婴幼儿营养饮食、睡眠、娱乐、游戏、医疗照护等服务。

2.普惠性托育机构:已备案并经区卫生健康局或区教育局认定,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办托主体包括镇街(场)、村社、社会力量、单位或园区楼宇、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所办托班不再参照萧山区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补助办法执行)。

3.婴幼儿成长驿站:符合《婴幼儿成长驿站管理与服务规范》(DB3301/T0419-2023)《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标准》的基础型婴幼儿成长驿站和示范型婴幼儿成长驿站。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楼璐

联系电话:0571-8289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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