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杭州传忆贸易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9-09 12: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

杭萧市监钱冒告〔2023〕6号

杭州传忆贸易有限公司:

经查,杭州传忆贸易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5日设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监事系冒用周**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周**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询问笔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询问通知书,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信息截图,司法鉴定意见书,杭州传忆贸易有限公司档案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传忆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4月15日设立登记时周**的股东身份信息、监事身份信息。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