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3-73844 成文日期 2023-09-25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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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5 15: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为落实杭州市《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2号)和《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3〕4号)文件精神,结合萧山实际,区政府出台了《萧山区加快金融创新发展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指出要把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之上。2022年1月24日,《钱塘江金融港湾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发布,提出打造港湾成为浙江新兴金融中心建设的样板和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先行区。2023年2月2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18项举措建设现代金融创新高地。金融业已列为萧山区现代服务业“4+4”产业体系重点内容,是构建萧山现代产业体系的支撑力量。为深入推进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全面构建与萧山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的金融体系,萧委〔2023〕4号文件明确了金融产业有关政策。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政策内容和附则,共5部分。其中政策内容共20条。

(一)加快金融创新发展。第1-8条,按照省市发展金融产业的要求,结合萧山实际,重点扶持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企业和私募基金机构发展,从招引重大项目落地、鼓励持续经营做大、引导在萧投资、集聚高层次人才等方面给与补助,优化金融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二)积极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第9-14条,以萧政办发〔2021〕41号文件为基础,在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上市后再发展、上市招引等方面给予补助。其中,上市挂牌阶段,按照股改、申报、上市等阶段,分别给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充分发挥融资担保功能。第15-18条,以《杭州市萧山区融资性担保机构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萧金融办〔2022〕1号)为基础,整合优化融资性担保机构政策扶持体系,强化融资性担保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创业、知识产权融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债券融资等方面的支持作用。

(四)开展银行年度评价激励。第19-20条,以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萧山发展为导向开展评价激励,通过对在萧银行年度信贷投放总量、信贷投放结构、重点领域支持、部门评价等方面开展评价,评选等次并给与适当奖励,激励引导银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附则部分。补充说明了各类金融机构的定义、实施牵头部门、实施时间等内容。

三、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包括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私募基金机构、金融科技企业、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上市服务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萧银行业金融机构。

本细则自2023年10月21日起施行,由区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骆军

联系方式:0571-8961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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