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5/2023-73701 成文日期 2023-06-06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综法提字〔2023〕13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14 16: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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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伟良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萧山城区光污染治理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十几年来,萧山区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对于城市环境的美好需求也在不断提升,加上迎接亚运会、打造城市亚运氛围的实际需要,夜景亮化已在萧山全面铺开建设。目前萧山区的夜景效果已颇有现代化国际城区风范,但随之而来的光污染扰民问题也会逐步浮现。为维护好夜景亮化与居民生活的平衡,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1.强化对方案的审查。对上报我局的亮化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对设计方案文本的规范要求编制,并在核查其文本完整性和效果合理性的同时,要求重点介绍项目对周边区域的光污染分析,从设计层面排除项目光污染隐患。此外,对景观亮化工程和户外广告发光字,在审批环节,按照《萧山区城市照明分区规划》、《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范》等明文要求,对景观照明设置进行约束。同时,在方案审查时,明确要求景观亮化工程在建成后,施工单位或者业主方需要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光污染检测,证明亮化工程各参数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等文件要求。

2.完善对违规电子屏的整治。今年以来,我局针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非实体墙、跨街及超屋顶等违规设置的电子屏开展了集中整治工作,督促产权单位落实拆除措施。目前已拆除通惠路北山通览、义桥镇东方路与三汇路交叉口等点位的户外电子大屏4处,另有柳桥街与商城北路交叉口等2处点位的电子屏正在拆除中。后续我局将按照市城管局有关要求,继续推进违规设置电子屏相关整治工作。

3.落实好一把闸刀的管控。在景观照明方面,2021年,我局建设了萧山区智慧照明平台,实现了对接入平台的亮化工程的集中控制、运行监控、任务下发、故障报警等功能。2022年,借助“迎亚运”亮化工程的推进建设,智慧照明平台的接入范围得到进一步的扩大。通过平台,可以对亮灯时间实行统一且合理的控制,防止出现亮灯过晚所产生的光污染影响居民夜间休息的问题。在路灯照明方面,我局市政绿化养护保障中心也建设了区智慧市政绿化平台。通过对市心路的单灯控制系统的打造,以及在北塘河至通惠路段部署了651个单灯控制器、12个单灯集中控制器,平台可以实现在晚上12点后,根据具体环境合理关闭部分照明灯光,避免对周边的住宅居民造成光污染。

4.加强对照明项目的验收检测。为避免照明工程的光污染,我局在对新建景观照明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或改造道路照明工程验收时,要求施工单位对照明灯具的照度等级、亮度、眩光等进行检测,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关心,光污染防治既要营造美丽的城市夜景,也要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质,这为我局在今后的亮化管理中,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局会继续努力,在亮化领域进一步优化业务指导、行业监管等职能,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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