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5/2023-73699 成文日期 2023-06-12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综法提字〔2023〕11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14 16: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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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中重大案件处置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司法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自去年“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区在2021年瓜沥镇赋权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全域赋权工作,临浦镇、城厢街道等21个镇街350项赋权事项,瓜沥镇在原689项赋权事项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新增193项,二十二个镇街对赋权事项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执法权,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镇街以往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赋权近一年以来,镇街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上确实暴露了一些问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直在探索完善解决对策,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加强业务主管部门与镇街协作配合机制的执行落实。为进一步贯彻我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实效,区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业务主管部门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处罚事项下放、监管责任不减”的原则,按照闭环管理、分段处置、各靠前一步的要求,构建“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全流程闭环,明确了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职责边界,也明确建立了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案件移送协调制度、执法案件协调会商制度、建立“两法衔接”制度、建立争议处置制度。如业务主管部门与各镇(街道)发生职责分工争议以及对违法案件处理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先由区综合执法办协调涉及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形成协调意见的,区综合执法办提请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协调解决。从制度层面上,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之间的职责边界是明晰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以相关行政处罚权下放为由拒不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督促指导所属相关单位为镇街提供综合行政执法需要的检验检测、鉴定、认定等技术支撑。除了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区级层面建立了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派人入驻中心,与镇街指挥中心联动,积极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对镇街在执法中反映处置困难的事项及时介入调处予以支撑。

2.对重大案件以及举报投诉事项交办处置进行了特殊规定。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萧山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临浦镇、城厢街道等二十一镇(街道)行使及动态调整瓜沥镇赋权事项清单的公告》规定,对赋权事项中涉及跨区域和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公告对需要提级管辖的事项进行了明确,故涉及跨区域和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区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另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制定了《调整完善投诉举报类事项受理交办的实施意见(实行)》也明确了镇街对赋权清单内的事项立案查处时,因案件情节复杂,或下沉执法力量执法业务能力偏弱,或驻点中心镇派驻辐射人员不到位,或不具备执法办案所需的技术鉴定能力,或不具备对相关违法行为认定能力等原因,导致案件查办困难时,可第一时间向区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报告,由指挥中心指令“1+8”执法部门,或其他区级部门给予执法业务支撑,相应区级部门要承担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及时根据镇(街道)要求提供综合行政执法需要的审批资料、技术鉴定、认定意见等,并配合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工作。

3.及时牵头开展镇街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由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起草的《萧山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区政府办公室已于2023年3月29日发文,办法自4月30日起试行,该办法明确我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动态调整的依据、调整方式、调整程序等内容。今年,我局将动态调整城厢街道、瓜沥镇等二十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工作作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启动,该项工作于5月正式启动,我们将对2022年6月1日镇街在赋权事项上的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全面的调研,由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对已赋权事项进行评估,对镇街确实无力承接或者专业性确实偏强、运行不畅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仍旧交由区级部门进行执法,通过事项动态调整让镇街接的住,管的好,执法人员能够更好地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的执法活动。

4.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法制审核中心建设。2023年3月,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法制力量建设,将37名镇街法制员加入到区级法制审核指导中心,充实了案审力量,进一步强化区镇两级法制审核联动。区法制审核指导中心定期开展法制培训活动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活动。如2023年3月,萧山区委组织部和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联合举办新录用公务员与镇街法制员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5月将进一步组织开展执法业务能力专项大比武活动。另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组织举办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百人百课”大讲堂主题培训,邀请区级执法部门及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业务培训与执法经验交流,累计组织线下课程6讲,编制教科书式典型执法案例19个,以各类培训、技能比武促进基层执法人员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技能。目前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的案件在办结后开展两级评查,由镇街法制员对案件开展日常评判,再由区法制审核指导中心,根据《杭州市城市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评价评议项目内容及标准细则》,对镇街执法队办理的案件按照一案一表式评查,纳入镇街季度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通过案件以评促改的活动,进一步提升镇街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实战水平。另外对赋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较大数额的罚款、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的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没收等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区法制审核指导中心提前介入,及时提供法制审核咨询,加强两级联动,为镇街及时提供专业审查和法制支撑。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以“一办两中心”建设为抓手(“一办”就是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两中心”就是区、镇街两级的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法制审核(指导)中心),积极发挥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四协调”职能,逐步完善“两中心”指挥指导功能,强化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协调指导缩短整合执法力量之后执法处置的“迷茫期”和知识储备的“真空期”。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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