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5/2023-73686 成文日期 2023-06-08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综法建字〔2023〕7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14 15: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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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琳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划流动摊位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市场监管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流动摊一直以来都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管理难题,在便利居民生活的同时,其存在的食品安全等风险也不容忽视。如今年年后以来,宁围街道鸿宁路、高新九路流动摊贩聚集形成马路市场,引发了大量的群众投诉和网络舆情。一方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油烟、噪音等让周边居民怨声载道,部分设摊人员占压、踩踏市政绿地,对周边绿化设施造成损害,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另一方面,售卖食品脱离监管,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且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堵塞交通,严重影响周边道路通行效率和出行安全,市民呼声强烈,治理刻不容缓。对此,宁围街道牵头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在取缔马路市场的基础上,对其产生的垃圾、油污等问题加强处置,终还市民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管理流动摊需充分平衡居民对便利生活的需要和对良好城市环境的追求。参照火爆全国的淄博烧烤,并非靠流动摊贩“出圈”,而是有固定经营场所商家的有序、规范经营造就了淄博的城市名片。“烟火气”不等同于“油烟气”,接地气也不等于无秩序。流动摊问题的背后,是市民对生活便利和对多元化消费场景的需求。对此,我们主要做了两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摊贩审批。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小摊贩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在指定区域和地点经营,该地点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从事经营,并向社会公布。对于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经营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各镇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区域或者指定经营地点的信息,亦未收到区市场监管局发放登记卡的相关信息。

二是部署商业外摆。为满足市民对室外消费场景的需求,我局在钱江世纪城公园、湘湖、银泰、旺角银隆、万象汇、萧山科技城创业谷等主要商圈、综合体,部署推进支持商业外摆工作,支持商家合理利用户外场所开展经营活动。通过这一措施,为市民提供有别于流动摊的规范、有序、安全、高品质的室外消费场所,充分感受城市“烟火气”。目前已在北干东巢艺术公园、五七公社文创园和湘湖水街等点位部署推进,收获市民认可,银泰百货、联华超市、银隆旺角等综合体正在抓紧推进中。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关心,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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