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5/2023-73684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综法建字〔2023〕5号 | 有效性 |
吴正和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在彩虹高架涝湖村、姑娘桥村段安装隔音遮光板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彩虹高架涝湖村、姑娘桥村段主要是位于彩虹高架的东入城口段,该段高架于2012年建成通车,主线匝道长度约2.1千米,建成时未安装隔音屏,两侧村庄于高架建成前就已存在。《杭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问题处理专题会议备忘录》中指出:“关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先有房、后有路’且路已建成并移交接管的,由道路营运(管养)单位负责落实隔音屏障安装、维护并承担费用,其中高架道路相关费用由管养主体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此处隔音屏安装应由我局负责实施、相关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同时,根据协办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反馈,2023年4月26日,该单位在区人大噪声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对彩虹高架涝湖村段(未安装隔声屏障)开展现场调研和检查,发现存在着一定的噪声影响。5月25日杭州市萧山生态环境监测站出具了彩虹快速路涝湖村段两侧敏感点调查监测报告,报告中指出该段高架昼间噪声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区(昼间)标准。
针对安装需求,我局已完成现场调查测量工作,初步估算隔音屏安装费用为1153.656万元。
现东入城口属亚运通勤道路,因亚运保障的需要,根据市区相关部门要求,需对原有高架绿化进行提升改造。目前全市上下亚运保障是当前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故隔音遮光板安装事项需延后实施。
隔音遮光板安装也是民生实事,我局将积极与发改、财政部门进行对接,计划在明年项目申报时就安装隔音遮光板事项进行立项申报,待项目批复后尽快予以实施。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关心,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