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9/2023-73637 | 成文日期 | 2023-09-13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钱柏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市场滥用“生鲜灯”误导消费加强监管的建议》,我局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消费安全和农贸市场监管的关注与支持!该建议经充分调研,深刻分析了当前“农贸市场肉摊、熟食卤味店和超市使用生鲜灯照明,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肉类品质产生误判”的原因和本质,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启发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目前农贸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和影响食品质量,由于能刺激消费者购买欲且使用方便,被广泛应用于农贸市场、超市、熟食卤味店等场所。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涉及“生鲜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技术规范,在照度、亮度、色温、显色指数等指标上也无统一标准。“生鲜灯”本身没有问题,但由于其照度、显色指数等特殊性容易给消费者造成品质误判,加之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仍处于空白完善中,不排除不法商家利用掩盖食品安全问题和消费欺诈现象。
从萧山的情况看,截至2022年底,我区现经市场名称登记且正常经营的农贸市场有60家。其中,有肉类摊位635个,使用有色灯数2663个(偏红色2255、偏白色327),无加红和特红;有熟食卤味店182家,使用有色灯数有894个(偏红色585、偏白色309),无加红和特红,场内肉摊、熟食卤味店灯光颜色基本统一。
(二)关于设立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标准的情况
据了解,《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是全国首部菜市场地方立法,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无禁止使用“生鲜灯”条款。同期发布的宁波《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对各交易区灯具照度作出规范,但该《规范》是地方性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无法强制限制生鲜灯使用,推广效果不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县区级无设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的权限。有关食品方面的企业标准,需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目前,我们已向省局、市局反馈推动限制“生鲜灯”立法立标建议。
2022年11月起,省市场监管局也对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接专业技术机构,进行了“灯光照明合理技术值”检定,形成了“支持并允许光源色偏红(浅红)”可行性论证。由于无上位法明文条款,调整或禁止市场肉类交易区、超市、熟食卤味店灯具缺少法律依据,上级层面目前仍处于综合研判、多方论证、推动立标的进程中。
二、前期开展工作
近年来,萧山区通过加强行政监管、探索数字赋能、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系数、防范化解风险。
(一)领导重视,责任体系健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注重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王敏书记、姜永柱区长带头开展督导,带动全区包保关系完成率、承诺书签订率、两员配备率均实现100%。全年累计开展监督抽检6824批次,闭环处置不合格食品280批次,食品抽检各项指标均排名全市第一。2022年,萧山区成功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获得省市区领导和王敏书记批示肯定。
(二)严密组织,执法维权有力。出台《区公安分局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协作合作机制》,制订《萧山区农批、农贸市场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排查市场内外鲜肉经营户、熟食卤味店504家,倒查供应商27家,取缔肉制品加工黑作坊7家,扣押非法加工设备3台,立案163件。6月份,会同公安、城管等组成联合执法组,突击检查西河路地下卤味交易市场,扣押非法销售肉制品2327斤、运输车4辆,执法抽检4批次。同时,还查处了辖区内7个较大的肉制品地下加工点。
(三)积极探索,数字赋能安全。全面推进智慧农贸市场、卤味一件事监管改革及省市局数字化平台落地应用。建成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218家,“阳光餐饮街区”7条,流通领域上链“浙食链”1.35万家;外卖餐饮单位“阳光厨房”建成4105家,覆盖率达到89%。60家农贸市场及场内卤味店实现AI抓拍,接入智慧农贸监管系统,并与区公安分局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加强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源头管理,引入第三方对19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评估,以“浙食链”链通肉制品从养殖到生产到流通,实现全链条可追溯。
(四)注重结合,灯具逐步调整。2023年3月起,我局牵头推进“迎亚运”市场环境整治和“创文明”农贸市场攻坚行动,并负责全区农贸市场及农副产品销售集散点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期间,以“三步走”方式,逐步推进“生鲜灯”调整。一是重点推进60家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整治,向市场、经营户讲清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要性,避免灯光过度照射、演示而误导消费者。二是结合星级市场、放心市场创建,组织梅西、启慧、宁围等农贸市场对接省方圆检测集团灯具检测所进行“灯光照明合理技术值”检定,按照省局提供京东和淘宝上生鲜灯类型,通知各农贸市场对原不符合技术值、过度照射的灯具进行调整,最大限度还原肉质本色。三是结合农贸市场将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在市场改造装修时调整更换。截至目前,我区已有24家农贸市场调整灯具493个,占全市调整数1/3(全市70家农贸市场调整灯具2422个)。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监管、守好源头。扎实推进“迎亚运”市场环境整治、“创文明”农贸市场攻坚行动,加强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开展市场消费环境和交易秩序整治,倡导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理念,突出养殖生产、检疫检验、索证索票、销售储存等重点环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抽、检、研、处、控”一体化建设,全年完成6700批次食品安全定量检测和76万批次定性检测,对发现使用有色灯光误导消费者等不诚信经营行为,畅通维权渠道,落实闭环处置,加强行刑衔接,加大打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来源可溯。
(二)加强引导,规范经营。一方面,持续做好诚信经营宣传引导,指导各市场发放“合理使用灯光照明倡议书”,呼吁淘汰落后过时灯具,组织市民群众鉴别不同灯光照射下肉类感观,走出消费误区,避免单一“颜值”依赖,告知遇有问题可依法主张维权,积极争取群众支持。另一方面,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市场举办者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加强经营秩序管理,统一场内肉类、熟食卤味等交易区灯光,营造公平交易、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
(三)多措并举、提升合力。一是针对部分体量较大、肉类摊位和熟食卤味店多的市场安装更换灯具经费投入问题,特别是国有、镇街、村社等农贸市场调整灯具需经费审批流程,建议省局市局下发正式通知,制定出台肉类交易区灯光照明规范标准,为基层提供政策支持和行业自律规范。二是依托农贸市场将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对23家农贸市场和52家农副产品销售集散点实施硬件改造,并予以奖补,减少压力。三是结合星级市场、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与其他地区分享参考符合技术值要求、使用效果较好的灯具,并协调检测机构在技术和检测费用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有序推进灯具迭代更换。四是举一反三,通过智慧农贸市场监管数字化系统,对经营行为进行数据采集、记录识别和分析报警,相关结果纳入执法、信用管理系统,从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全力保障“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