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8/2023-72061 成文日期 2023-07-17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萧民建字〔2023〕5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7 11: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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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霞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在社区“一老一小”服务中探索“公建民营”模式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萧山区卫生健康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2022年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88万人,占总人口的26.8%,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口达4.34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3.2%。全区共有养老机构39家,床位4682张,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5家(含示范型27家),老年人助餐服务机构128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村社全覆盖。养老服务电子津贴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双轨并行,惠及老人4.23万人;高龄津贴申请实现“零次跑”,惠及老人4.35万人。全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总托位数7673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3.73个,托位总量居全市首位;全区婴幼儿成长驿站总数71家,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成长驿站1.61家,托育机构、婴幼儿成长驿站均实现镇街全覆盖。

对标建成“浙有善育”、“浙里康养”标志性成果和群众多元化、高品质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优化政策支持体系。以《萧山区“十四五”养老事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拟更新出台《萧山区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围绕“老有颐养”在场地建设、运营管理、人才队伍、普惠优待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每年安排2400余万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运行补助,提升照料中心服务内容多样化、品质化,使其精准开展养老服务项目,满足老人个性化的养老需求。出台《萧山区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在税收、房屋、土地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政策;出台《杭州市萧山区普惠性托育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对被认定为萧山区普惠性托育机构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日常运营补助等。出台《关于加强萧山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新建基础型成长驿站和示范型成长驿站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补助。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鼓励专业养老服务组织片区化、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设施,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专业服务,全区27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实现社会化运营,319家村社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专业组织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68.51%。

三、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推进建设以老年食堂为主体,其他助餐模式为补充、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通过充分挖掘社会餐饮店、农村食堂、家宴中心、老年过渡房集中供餐点等现有餐饮资源,今年以来全区已新增助餐服务机构27家,助餐服务实现村社全覆盖。

四、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区教育局、区卫健局拟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托幼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新园布局增托位、腾挪改建扩托位、支持民办添托位、嵌入式园优托位等多种方式,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办托育部82家4134个托位,其中:公办幼儿园办托育部29家托位1622个,民办公助幼儿园办托育部41家托位1673个,民办幼儿园办托育部12家托位839个。

五、加快婴幼儿成长驿站建设。依托村社区既有的邻里服务、党群服务、文化休闲等设施资源建设婴幼儿成长驿站,以专属或共享固定室内场地的方式,设置爬行区、学习区、游乐区、教学区等区块,向婴幼儿家庭提供育儿技能指导、亲人游戏陪伴、儿童健康管理等,并鼓励示范型婴幼儿成长驿站探索临时托管服务。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有婴幼儿成长驿站76家,其中:基础型婴幼儿成长驿站34家,示范型婴幼儿成长驿站42家。

以上是对您的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一老一小”服务事业的关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为促进我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同时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


(承办联系人:贺军              联系电话:82666277)

抄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蜀山街道人大工委,区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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