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3-71307 | 成文日期 | 2023-06-17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萧政办发〔2023〕6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7日
杭州市萧山区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打造文博强省的意见》(浙委发〔2022〕4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全面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打造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3-2027)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4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区新时代文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着力除险保安、活化利用、守正创新、变革重塑,全面提升我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水平。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和中国式现代化区(县)域范例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至2027年,全区文物工作实现整体性提升、系统性重塑,形成文物工作新格局。构建文物工作五大体系,即构建具有鲜明萧山辨识度的文化标识体系,形成一批较高学术价值的理论成果;构建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职责清晰处置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体系,打造一批文物保护利用标志性成果;构建文物考古发展体系,提升考古发掘研究及成果转化能力;构建公共文博服务体系,打造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乡村博物馆融合发展的文博强区。
二、重要任务
(一)打造萧山特色文化标识。加强文化研究,深入挖掘我区跨湖桥文化、古越文化、运河文化、钱塘江文化、湘湖文化和革命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打造具有萧山辨识度的文化名片。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规划,形成全区文物一盘棋,挖掘文化底蕴的深度,拓宽相互融合的广度。加强重点项目推进,高质量开展大运河文化带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考古遗址公园及考古基地建设、历史文化街区打造、乡村博物馆建设、文化论坛打造等。
(二)提升文物安全防护能力。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各级政府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文物产权人和管理使用人的直接责任。聚焦“火灾事故、法人违法、盗掘盗挖、自然灾害”等四大风险,建立文物安全协同处置机制,每年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2次,加大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和违法案件督查追责力度。实现文物保护安全责任书签订率、文物安全巡查及时率、文物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率、文物保护单位和国有博物馆安防设施覆盖率及安全建档率、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加大文物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投入,通过文物智慧监管平台,形成底数清、感知灵、处置快、风险控、闭环管、协同强的文物安全防护长效机制。充实文物安全监督员力量,壮大文保志愿者队伍。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文物安全检查、评估。
(三)健全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加强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展示体系。建立文物资源信息平台,每年开展文物资源调查、文物安全巡查及评估。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调查评估,在城乡建设中加大对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等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坚决防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建立全区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将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三位一体方案编制,明确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彰显我区地方历史文化特色。
(四)实施文物遗产修缮利用。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用好用活文化遗址、文物建筑和传统村落等资源,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时代共同富裕新标杆建设。区级财政每年安排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资金,主要向文物安全、保养修缮、文化挖掘、活化利用等方面倾斜。区文物部门和各镇街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文物遗产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工作,严格把控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镇街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历史风貌维护、文化传承发展、旅游文创开发等全过程保护利用。
(五)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做好革命文物的征集、认定、定级、建账、建档及保护修缮工作,逐步建立全区革命文物数据库。统筹文物、党史、军史、档案、地方志等研究力量,系统开展革命文物史实研究、价值挖掘和内涵阐释,形成理论成果。推进革命文物活化利用,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围绕新中国成立75周年、抗战胜利80周年、建军100周年等重要节点,活化利用一批革命文物,重点打造萧山衙前农运、萧山抗战和萧山革命历史等红色主题精品研学和旅游线路。
(六)夯实文物考古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浙江省考古所萧山基地和杭州市考古所萧山工作站,增强考古专业人员力量,推进考古基地(工作站)标准化建设。持续研究跨湖桥文化,推进发掘马家浜遗址,争创茅湾里窑址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形成一批学术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公共考古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考古成果,营造文化遗产保护氛围。开展地下文物调查,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应先进行考古勘探、发掘工作。严格执行“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推进土地出让前的考古前置工作。开展土地储备时,对可能存在地下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前不得收储入库。经考古发现有重要文物遗存的,土地出让应予以调整;在工程建设中发现地下文物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进行抢救性保护。
(七)建设区域博物馆群落。持续推进萧山博物馆、跨湖桥遗址博物馆、茅湾里印纹陶博物馆等国有博物馆开放运行和服务提升,为全区文博场馆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依托文物遗产、历史建筑等建设一批专题博物馆,改造提升一批乡村博物馆,形成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乡村博物馆全域博物馆格局,将散落于全区的文博场馆串珠成链、结点成网,打造萧山文博品牌,讲好萧山故事。健全乡村博物馆运行评估体系,开展星级乡村博物馆评定,加大乡村博物馆资金补助,拓展社会力量参与渠道。
(八)实施全民文物保护教育。加强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和德育教育作用,鼓励将文物保护利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教育体系。实施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和数字化技术,着力讲好萧山文物故事,通过“云展览”“云教育”,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文博传播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文物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文物保护管理能力建设,形成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全闭环。全面落实镇街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明确责任目标、确保文物安全。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文物、消防、公安、住建、环保、民宗、市场监管、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文物安全责任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责任,发改、财政等其他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为文物安全工作提供支持保障。
(二)强化要素保障。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现有文物保护资金的统筹力度,拓宽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渠道,建立并完善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统筹加强全区文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文博人才培养招引政策,按要求落实部门、镇街等各级文物保护工作力量。推进与高校合作进行人才双向培养计划,提升业务能力。定期将文物保护先进做法进行汇编,交流经验。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实现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文物工作纳入镇街综合评价体系,强化文物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出处理。系统梳理文物安全、保护、利用、传承等方面重点任务,进行清单化实施,跟踪督导,量化考核。文物安全隐患问题实行通报晾晒、整改销号,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