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3-69566 成文日期 2023-05-05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萧政工出〔2022〕24号杭州极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汽车电子零部件项目一期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发布日期:2023-05-05 14: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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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萧政工出〔2022〕24号杭州极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汽车电子零部件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萧政工出〔2022〕24号杭州极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汽车电子零部件项目一期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创智新城戴村区块大石盖138号

杭州极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极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29日,拟在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创智新城戴村区块大石盖138号新建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173333m2,新建建筑面积约345237m2,主要进行ODP充电机、充电桩等产品的生产。形成年产1万套充电桩、65万套ODP充电机生产规模。

本项目于2023年4月27日在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了全文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却水系统排污水、软化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纳管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表1排放限值)。项目冷却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厂区内绿化,绿化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标准限值。

(2)废气

(1)L1厂房有机废气(填缝剂废气、灌封胶废气、擦拭有机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L2厂房有机废气(回流焊废气、选择性波峰焊废气、三防漆废气、清洗废气、点胶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再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3)分板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

(5)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引至动力房楼顶排气筒(DA007)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8m。

(3)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动力房采用专门的吸、隔声处理。

萧山办事中心浦阳江(临浦)分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82287048   传真:82287031 

地址: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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