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3-69554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社保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萧山区第三轮“5213”项目扶持办法的实施,根据《关于印发<萧山区第三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扶持的办法>的通知》(萧人才办〔2022〕4号)文件精神,科学公正地扶持人才项目,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我局依据上级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完成了《杭州市萧山区第三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草案)》。与区人才办、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了多次集中讨论,也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部分人才企业、重点人才代表、相关科研平台的意见建议。
2023年1月11日,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没有收到意见建议。后经多次修改逐步形成了《杭州市萧山区第三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扶持办法实施细则(送审稿)》。该文件已经联合发文单位合法性审查。我局对该文件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制定内容合法,没有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本文件起草依据为《关于印发<萧山区第三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扶持的办法>的通知》(萧人才办〔2022〕4号)。
三、实施对象
萧山区第三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企业。
四、实施内容
1.明确申报条件。在“萧人才办〔2022〕4号”文件基础上(项目申报人学历、年龄、海外经历和所持股份等),申报人原则上每年在萧工作6个月及以上;申报时如已成立企业,原则上应在萧成立(或引进)3年内。
2.规范扶持流程。
▲“5213”项目按卓越类、领航类、新锐类和雏鹰类给予扶持。项目快速启动资金为总扶持资金的10%,作为研发费用开支,由企业所在镇街(平台)一次性拨付。
▲项目其余扶持资金根据审计后的项目研发投入的50%拨付,其中房租补贴、贷款贴息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80%资助,且分别不超过项目总扶持资金的30%和10%。
▲扶持流程主要为人才企业提出资金申请,组织审计和考核,属地审核,拨付资金。
3.实施项目考核。
▲项目考核内容为团队建设、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入和企业效益四方面,并设附加分。
▲建立“直通车”机制,企业在团队建设、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入、企业效益和机构融资等其中两个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可认定为“直通车”项目。
4.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财务制度。项目研发费用需要企业根据研发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专项核算。
▲加强监管力度。对停滞发展的项目,暂停扶持;对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对违法违规的项目,停止扶持并追究法律责任。
解读机构: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陈兴泉
联系电话:0571-8235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