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园)、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教基〔2019〕3号)精神,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双减”政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现就做好萧山区2023年各类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中专,下同)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考试报名
(一)招生对象
1. 在本区学校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2. 本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3. 具有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考。
4. 往届生的报考对象是国家法定的非成年人。
(二)考试报名
1. 区内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及家长在网上(http://xskszx.xiaoshan.gov.cn:10001)办理报名手续、学校统一打印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及家长核对签名后由学校存档。各初中学校对非本区户籍、学籍未满三年的考生单独造册,注明家长是否持有有效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2. 本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按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当年发布公告首先注册个人信息,然后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本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三毕业生须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由就读学校从浙江省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若在外省学校就读的,则提供就读学校从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打印的信息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本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义务教育证书》。
二、招生计划
按全区初中毕业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学校和各类优质高中招生总数占升学总数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制定各类高中招生计划(另发)。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按《萧山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办法》(萧教学〔2008〕11号)执行。
四、招生考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初中毕业班学生均需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体育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中文化课考试在2023年6月17、18日进行,体育考试在2023年4月进行。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计分方式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 | 答卷时间 | 满分分值 | 计分方式 |
语文 | 闭卷 | 120分钟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计入总分 |
数学 | 闭卷 | 100分钟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计入总分 |
英语 | 闭卷 (含听力) | 100分钟 | 120分 | 按卷面得分 计入总分 |
科学 | 闭卷 | 120分钟 | 160分 | 按卷面得分 计入总分 |
社会 | 开卷 | 90分钟 | 100分 | 按卷面得分50%计入总分 |
体育 | 共3类6项,由学生自主选择2项;基础分10分 | 30分 | 见体育考试文件 | |
满分分值合计 | 600分 |
注:上表中考试科目“社会”系“道德与法治·历史与社会”的简称。
招生录取总分由学业水平考试得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各类加分项目和加分办法详见附件1。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命题工作由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中考命题质量,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促进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的学科思维能力及在真实情景中解决问题的能力。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严格防止试卷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各学科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5左右。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务工作由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试卷采取集中统一网上评卷方式,评卷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牵头,萧山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发布,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萧山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五、招生录取
(一)原则与条件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等作为前置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采用“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二)程序与步骤
1.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职高“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为杭州大市统一录取,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五中“行知班”、体育特长生、普高特长班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批次(定向分配)录取、第二批次(普高)录取、第三批次(区内职高、技校、中专、列入市局统一分配的学校)录取、第四批次(区外职高、技校、中专)录取。
2. 各类高中招生第一阶段的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填报(考生报名参加第一阶段各类测试且成绩合格,即视作已完成志愿填报)。第二阶段四个批次的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揭晓后一次填报完毕。其中,第二阶段第一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1个;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主城区面向萧山招生的学校(含杭二中钱江学校共9所)中只能选报2所;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第四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定向分配名额录取
1. 定向分配名额录取时,萧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钱江学校(面向萧山区)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名额,按毕业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五中“行知班”、上述五校的体育特长生和特长班)指标不列入定向分配名额。
2. 定向分配名额录取时,如有初中学校未能用完所分配的指标,则划归到第二批次的招生计划中。
(四)招生录取前置条件
1. 在第一批次(一级重高定向分配)录取时,享受分配政策优惠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总分需达到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以上(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的设定标准为萧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钱江学校5所学校计划录取总人数110%的名次所对应的分数),并同时满足初二、初三两个学年都具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条件。
2. 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中招录取的前置条件。凡要求升学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4个P等及以上,其中报考除中本一体化及第三批、第四批以外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
3. 本区户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和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各类高中。
4. 非本区户籍的考生,须在本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拥有我区连续三年初中学籍)即可填报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满足该条件的只可填报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
5. 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非萧山户籍往届生必须在萧山区毕业)。
6. 普通高中(含特长班,但不包括体育特长生)录取的中考总分须在380分以上。
7. 省一级重高录取时,参加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查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须合格。
(五)招生录取操作序列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操作序列为:职高“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录取、五中“行知班”招生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高特长班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录取、第四批次录取。凡被前一序列录取的考生,其余所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
(六)特长班(生)报考事项
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需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普高特长班的学生可选报1个特长班,报考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及杭二中钱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可根据自身特长确定1个体育特长专项,选报1~4个学校。其报名和测试在5月完成,具体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上的时间要求。特长班(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2。
(七)普通中专志愿填报
普通中专的成绩计分方式和录取办法请参阅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
(八)末位同分投档次序
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出现末位同分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末位同分者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档的先后次序:
1. 招生考试中语、数、英三科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2. 招生考试中语文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3. 招生考试中数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4. 招生考试中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5. 招生考试中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6. 招生考试中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可按照各批次的录取方式及顺序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之后由学校打印志愿表,考生及家长核对签名后学校存档。
(二)凡被第一、二批次(含第一批次前)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择校。凡被第三、四批次志愿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后不得再择校。
(三)各招生学校(含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另立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用及设备物品。
(四)各高中、初中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相关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相一致。
(五)各学校要加强各类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使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家长的关注与疑惑,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各高中学校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为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各招生学校都必须按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新生报到注册手续。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