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3-68639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种养〔2023〕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区域发展)办公室,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中共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高质量推进现代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农办发〔2022〕2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杭农〔2022〕30号),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萧农种养〔2023〕3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2022年我区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市级“菜篮子”工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任务要求,为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加大“菜篮子”基地建设和扶持力度,提高蔬菜生产能力,稳定城镇郊区蔬菜保有面积,丰富地产蔬菜产品,2022年我区提升“菜篮子”蔬菜基地面积350亩。
二、申报对象与要求
我区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要突出重点,抓好基地建设与市场供应工作。蔬菜基地重点加强标准大棚建设和蔬菜生产适用农机具(设施、设备)应用,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生产效率。加强路沟渠、生产操作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基地生产抗灾能力,提高基地生产水平。
基地要求生产基础较好,建设田块土地流转到位,基地面积集中连片50亩以上,交通相对便利,具备与蔬菜生产需求相适应的水土条件。其中蔬菜育苗中心单次育苗能力达30万株以上,食用菌种植场年栽培食用菌30万平方尺(万袋)以上,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补助内容与标准
蔬菜基地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沟渠、蓄水池工程、机埠、生产操作道、驳坎加固等;配套设施包括标准大棚、未纳入补贴目录的小型农机具、内镶式滴灌管、保鲜冷库、冷链运输车、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生态循环处理和采后处理场地、新型覆盖材料等。其中标准大棚需达到《农用单体钢架大棚安全技术规范》(DB33/T865—2012)要求,重点发展GP—C832型大棚。项目按审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审定投资额超过计划投资额的,补助基数以计划投资额为限,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高于150万元。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主体,根据项目申报要求编写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预算,经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市级补助资金总额及项目实施主体实际建设工程量立项项目,经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联席会议预审,报杭州市萧山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在“萧山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后,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文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建设时间为2022年4月到2023年3月底。
申报附件材料: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农产品合格证书、建设内容预算等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申报表格及附件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实施主体向所在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同时报送验收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提交验收。各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后,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项目验收材料。区级验收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效益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验收结果报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责任。我区市级“菜篮子”工程项目建设由杭州市萧山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菜篮子”办公室)统一负责,与各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明确建设主体责任和绩效目标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提出立项计划,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确定项目联系人;区财政局负责资金分配、监督预算执行等工作;各有关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实施主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实,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确定推荐人;项目实施主体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
(二)建设要求。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协议要求组织实施,做好项目工程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等。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建设内容的,项目实施主体应报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变更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应定期向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财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规范的项目管理档案。项目完成后各实施主体需提供项目验收材料,包括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相关的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管理、竣工决算;项目资金拨付凭证、反映各建设前中后的照片等资料,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真实规范合理。
(三)资金管理。立项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文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主体应按有关财务制度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涉及重复申报的,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区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有虚报、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行为的,除责令立即纠正并收回所补资金外,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22年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2022年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 报 书
项目类别:
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萧山区新一轮“菜篮子”工程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23年03月
2022年萧山区市级“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蔬菜基地)
一 | 项目名称 | ||||||
二 | 项目实施单位 (印章) | ||||||
三 | 项目建设地点 | ||||||
四 | 联系人及电话 | ||||||
五 | 土地性质或来源 (承包期) | ||||||
六 | 项目建设时间 | ||||||
七 | 主要建设内容 | ||||||
八 | 项目建设 分项名称 | 主要参数 | 规模 (数量) | 投资 (万元) | 申请市补资金(万元) | 进度安排 | 备注 |
分项一 | 农田基础设施 | ||||||
1 | |||||||
2 | |||||||
3 | |||||||
分项二 | 配套设施 | ||||||
1 | |||||||
2 | |||||||
3 | |||||||
总 计 | |||||||
八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申请市补资金 | |||||||
九 | 绩效目标 |
申报单位 承诺意见 | 承诺: 保证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道)农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农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区“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