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117/2023-68544 | 成文日期 | 2023-04-01 |
发布机构 | 盈丰街道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明确项目实施程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及管理水平。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发〔2018〕39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等、《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2号)、《关于公布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萧公管办〔2020〕1号)、《关于印发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萧公管办〔2020〕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村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16号)、《杭州市萧山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财务管理制度》(萧农〔2021〕65号)等相关文件。
三、起草说明
2022年下半年,我街道与相关部门会商研究、召开相关主体座谈会等,搜集需求,根据街道实际情况在《盈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盈街〔2020〕20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街道相关科室、各社区等的意见建议,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0条反馈意见。经修改后逐步形成了目前的《盈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依法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我街道经审查,《盈丰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后提交办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审议。
四、主要内容
文件包括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过程管理,包含适用范围、管理体制、项目立项、交易方式、交易流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合同履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内部监督管理以及附则共十一个章节。
第一章适用范围,规定了适用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办法的范围,明确了街道资金的含义,简单概述了街道各类工程的含义,确认了项目建设的规模及应急工程的定义。
第二章管理体制,规定了街道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构成及其下属机构,分别为项目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中心,明确各机构分工职责,互相监督,其中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层面施工项目具体建设和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街道管理权限内公共资源交易的日常工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村社提供进场交易服务。
第三章项目立项,规定了街道项目、经联社项目立项的审批流程,规范管理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其中街道项目10万元以上,由班子会同意实施后,提交项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年度预选供应商的使用可由班子会讨论决定;经联社项目,严格按照区三资管理相关规定执行针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相关职能办(室)审核,后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议,提交项目领导小组讨论决定,40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及服务类采购,由相关职能办(室)审核,后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议,提交街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章交易方式,规定了工程类、采购类以及产权类项目在不同的金额可以采取什么方式进行招标或拍卖,不同采购方式的应用的前置条件等。其中10 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可通过非公开类方式进行交易;50 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类项目与 30 万元以下的工程服务类项目,可通过预选供应商、公开招标或公开竞争等方式进行交易;5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类项目与 30 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服务类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交易。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50 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采购,若电子卖场不能满足采购要求,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采购;5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通过区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进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50 万元以下的项目,可通过政采云电子卖场或其他方式采购;50 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第五章交易流程,规定了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的全流程,包括交易申请、申请受理、编制交易文件并备案、发布交易公告、交易响应文件的编制及送达、线上登记、评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十一个步骤,要求街道各科室、社区严格按照文件流程执行交易。
第六章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了一个工程的全流程管理,从预算编制与审核、监理、跟踪审计、竣工验收、结算审核、档案管理再到质保期。明确10 万元及以上(不含应急工程)的工程设项目必须实行“一编一审”。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含)以上或工程造价在30 万元及以上的街道级项目工程、造价在 20 万元以上的村社级项目工程要有监理单位。跟踪审计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委托。100 万元以下项目由科室自行验收,100万以上项目,由科室组织组织人大街道工 委、街道纪工委、公管办、党政办、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建设项 目物业公司等单位参与。
第七章工程变更管理,规定了有关工程变更的相关事宜,明确工程变更金额大于(含)10%合同价款,由街道“ 三重一大” 集体决策;变更金额小于 10%合同价款,由项目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由于项目变更引起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费等费用的变化,按照合同有关约定执行。
第八章合同履约管理,规定了依法依规履行合同条款的相关说明。明确保证金设置须按招投标文件、合同执行。工程类项目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 2%、采购类项目不超过项目概算的 1%,且不得超过 50 万元。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限额以下项目推行“零交易保证金+失信拒绝”制,免交易保证金。特殊项目的质保金设置需提交公管领导小组一事一议。产权交易类项目的保证金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第九章质量安全管理,规定了如何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与项目负责人负质量终身责任的相关说明。明确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须明确责任人以及相关的责任,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个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最重要和最直接的责任。
第十章内部监督管理,规定了责任落实及追究,规定了有关主体的责任及追究机制,明确了街道各级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分管工程项目的领导和人员索取或收受贿赂的,交易响应人、中介机构、评审组织成员、公共资源交易发起人、街道公管办、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规定了全过程管理办法的适用情形、施行日期及解释机关。
五、使用对象/适用范围
适用于凡属街道财政性政府资金投资项目,以及街道有关单位、村集体和集体控股(包括各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建设及采购类项目。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盈丰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汪阳一帆
联系方式:0571-82600976
萧山区人民政府盈丰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