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9/2023-68451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2023年3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共抽取样品170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共抽检样品共7个类别170批次,不合格13批次,总合格率92.35%。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 抽检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合格率 |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 60 | 8 | 86.67% |
食用农产品-蔬菜类 | 29 | 3 | 89.66% |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 45 | 2 | 95.56% |
餐饮食品 | 10 | 0 | 100.00% |
豆制品 | 1 | 0 | 100.00% |
方便食品 | 8 | 0 | 100.00% |
糕点 | 1 | 0 | 100.00% |
食品添加剂 | 8 | 0 | 100.00% |
饮料 | 6 | 0 | 100.00% |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 1 | 0 | 100.00% |
食用农产品-鲜蛋 | 1 | 0 | 100.00% |
合计 | 170 | 13 | 92.35% |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3年3月份抽样的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等6个大类食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较好。
2、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其中恩诺沙星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黄鳝7批次,鳝鱼1批次,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恩诺沙星为可以在水产品中使用的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但在水产品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μg/kg;其中甲氧苄啶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黄鳝,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甲氧苄啶为可以在水产品中使用的抗菌增效剂,但在水产品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50μg/kg。
3、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蔬菜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共计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姜2批次,芹菜1批次,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噻虫胺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4mg/kg。
4、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水果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和噻虫嗪,其中噻虫胺不合格2批次,噻虫嗪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香蕉。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噻虫胺均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2mg/kg,噻虫嗪也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2mg/kg。
附件:2023年3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